证券代码:300173 证券简称:福能东方 公告编号:2024-009
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6 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融资租赁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基本情况
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为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下同)未来一年内拟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43,000 万元的综合敞口授信额度及办理相应的贷款、融资租赁、保理等业务。
公司本着审慎原则灵活高效运用相关授信额度,上述授信总额度不等同于公司未来实际融资金额。公司将根据经营的实际需求对特定时期不同的融资方式进行优劣对比,动态进行优化调整,同时按照财务风险控制要求、成本高低等来确定具体使用的授信金额及用途。
合作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北京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澳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广东耀达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等。
二、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及授权情况
(一)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办理贷款、融资租赁、保理、资产抵押、担保等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有效期与上述额度有效期一致。
(二)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限以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实际授信情况为准。授信额度可用于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并购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票据贴现、保理、贸易融资、融资租赁等用途,有关上述债务的利息、费用、期限、利率等条件由公司与金融机构具体协商办理。
(三)经金融机构同意,在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可由公司授权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在上述额度内调剂使用。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授信额度是公司实现业务发展及确保生产经营正常的需要,通过金融机构授信的融资方式为业务发展补充资金,有利于促进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