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67 证券简称:迪威迅 公告编号:2022-009
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拍卖事项的进展暨第一大股东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变更为:上海飒哟港企业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鉴于公司董事会的五名董事为北京安策提名,且上海飒呦港及一致行人暂未有调整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明确计划,上市公司目前的控股股东仍为北京安策,实控人仍为季刚先生。
2、本次权益变动后,第一大股东上海飒呦港及一致行人与第二大股东北京安策及一致行人持股数量比较接近,上市公司存在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
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和 2022 年 1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司法拍卖结果的公告》,公告
编号分别为:【2021-109】、【2022-001】。公司获悉大股东北京安策恒兴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安策”)持有的迪威迅股份合计 15,225,952 股被司法
拍卖(两笔拍卖),其中 2021 年 11 月 5 日一拍后流拍了 7,612,976 股;2022 年
1 月 7 日重新一拍后流拍了 7,612,976 股。公司查询 2022 年 3 月 9 日的股东名册
得知:2022 年 1 月 7 日重新一拍后流拍了 7,612,976 股已被司法划转,并完成过
户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拍卖的基本情况
(1)2022 年 1 月 7 日的拍卖情况
关于申请执行人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安策的证券纠纷一案,上海金
融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在京东拍卖网络平台于 2022 年 1 月 6 日依法拍卖(重新一
拍)被执行人北京安策持有的证券简称“迪威迅”(证券代码 300167,股份性
质: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共 7,612,976 股。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 月 6 日 10 时
至 2022 年 1 月 7 日 10 时止(延时除外)。
(2)2022年1月7日的拍卖竞价结果
截至2022年1月7日,京东网司法网络拍卖平台显示,北京安策持有的7,612,976股网络拍卖竞价结果为:流拍。
上述拍卖流拍之后,执行法院实施了司法划转程序,北京安策恒兴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有的7,612,976股股权(占总股本的2.33%)已被司法划转。
二、最新过户进展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后的持股比例情况
公司查询2022年3月9日股东名册得知:北京安策持有的上述2.33%股权已通过司法划转方式过户给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截止2022年3月9日,北京安策持有迪威迅32,102,3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84%。权益变动后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北京安策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上海飒哟港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北京安策恒兴投资有 上海飒哟港企业咨询服
9.84% 10.84%
限公司 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季红 0.89% 上海兹果企业管理有限
3.82%
崔朦 0.55% 公司
合计持股 11.27% 合计持股 14.66%
(二)本次司法划转事项对北京安策持股比例的影响
北京安策持有的迪威迅股份7,612,976股被司法划转,具体情况如下:
司法划转前持股情况 司法划转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北京安策恒兴投
39,715,309 12.17% 32,102,333 9.84%
资有限公司
(三)第一大股东变动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变更为:上海飒哟港企业咨询服务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持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0.84%;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兹果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82%,两者合计持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4.66%。
鉴于公司董事会的五名董事为北京安策提名,且上海飒呦港及一致行人暂未有调整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明确计划,上市公司目前的控股股东仍为北京安策,实控人仍为季刚先生。
三、风险提示
1、公司与控股股东北京安策是不同的主体,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跟控股股东保持独立,因此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直接影响。本次权益变动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完成过户的股份为7,612,97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33%。
2、本次权益变动后,第一大股东上海飒呦港及一致行人与第二大股东北京安策及一致行人持股数量比较接近,上市公司存在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
3、截至目前,北京安策持有迪威迅股份 32,102,33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84%。累计质押的股份数量为 32,102,333 股,占其所持公司全部股份的 100%,占公司总股本的 9.84%;北京安策所持有的 32,102,333 股已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司法冻结,如该等股份被司法处置,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4、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并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董事会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信息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