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份锁定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安策恒兴、实际控制人季刚及安策恒兴股东(实际控制人季刚
之父)季昌保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
人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公司核心人员汪沦、罗钦骑、唐庶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
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因公司股东谢润锋、何国辉、蓝兰为公司在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申请前六个月内(以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日为基准日)的新增股东,所以其
作出如下股份锁定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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