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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国信:关于北京证监局对公司及相关人员出具警示函所涉问题的整改报告

公告日期:2024-09-25


证券代码:300166              证券简称:东方国信          公告编号:2024-065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证监局对公司及相关人员出具警示函

              所涉问题的整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以下简称“北京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肖宝玉、刘彦斐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2024]223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要求公司对《决定书》中指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收到上述《决定书》后,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高度重视,立即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人员进行了通报、传达,迅速召集相关部门和人员对《决定书》中涉及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和针对性的分析研讨,同时对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严格按照《决定书》中的要求认真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现将具体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开展专项整改的总体安排

  为了更好地落实北京证监局下发的《决定书》的相关整改要求,公司成立了专项整改工作小组,由董事长担任组长,组织各相关部门做好整改工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各相关部门人员,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对《决定书》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深入自查,并针对涉及的问题制定了限期整改措施。

    二、公司实施的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


  整改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公司于 2024 年 1 月自查发现后即停止继续购买,并对使用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进行了详细梳理和排查,公司及相关工作人员对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和深刻反省。公司采取了一系列的整改措施,以确保后续募集资金使用规范,具体整改措施如下:

  1、立即停止用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自查发现后立即停止用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后
续再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

  2、就该事项进行补充审议追认

  2024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2024 年 5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补充确认了超期限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公司就超出授权期限部分进行了追认。
  3、组织专题培训、强化合规意识

  将相关情况及时向公司董事、监事及相关部门人员进行了通报、传达,并组织证券部、财务部等相关人员进行募集资金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就《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深化培训学习,加强相关人员对于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的重视程度,进一步强调及提升其合规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

  4.严格审批流程,强化内控管理

  公司进一步完善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审批流程,细化操作流程,严格审批程序。对涉及使用募集资金的流程,在财务负责人审批之后增加证券部审批流程,加强对募集资金使用的事前预防、事中监控;公司后续募集资金管理中要求财务部在每个月结束后按项目整理汇总募集资金台账,并报证券部审查,以及时监督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明确募集资金审批责任制,进一步强调募集资金审批人员对于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执行与监督责任。通过本次整改,公司对募集资金及财务相关内部控制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进一步规范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执
行情况,有利于公司规范治理长效机制的建立和内部治理水平的提高。

  整改责任部门:董事会、证券部、财务部

  整改期限:已整改完成,长期持续规范执行。

    三、公司总结及持续整改计划

  公司及相关负责人对此次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刻自查和反省。公司将认真吸取教训,在日后的工作中加强规范管理意识,加强相关工作人员培训和管理,完善募集资金内部审批流程,强化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管,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规范使用募集资金,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合法合规,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已要求相关人员切实纠正其理解和认识偏差问题,树立合规意识,增强责任意识、风险意识,确保未来不再有类似事项发生。

  公司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以本次整改为契机,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推动公司合规建设常态化运行;并积极提升公司信息披露质量,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9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