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66 证券简称:东方国信 公告编号:2021-020
债券代码:149089 债券简称:20东信S1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该所担任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及内控审计相关规则规定,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基于该所丰富的审计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为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公司董事会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具体的审计费用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审计工作量与立信商议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1568093764U
成立时间:2011 年 01 月 24 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朱建弟、杨志国
企业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表报,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信息系统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3、人员信息
截至 2020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32 名、注册会计师 2,323 名、从业人员
总数 9,114 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4、业务信息
立信 2020 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8.1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0.40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2.46 亿元。2020 年度立信为 576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
计服务,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69 家。
5.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0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29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为 12.5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6.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 4 次、监督管理措施 26
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 3 次,涉及从业人员 62 名。
(二)项目信息
1、项目人员信息
姓名 职务 执业资质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 在其他单位 从事证券业
务业务 兼职情况 务年限
冯万奇 项目合伙人 注册会计师 是 无 20 年
曾旭 签字注册会计师 注册会计师 是 无 6 年
丁彭凯 质量控制复核人 注册会计师 是 无 14 年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姓名:冯万奇
时间 工作单位 职务
2001 年 10 月-2013 年 8 月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合伙人
2013 年 8 月-至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合伙人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姓名:曾旭
时间 工作单位 职务
2016 年至 2019 年 10 月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高级经理
2019 年 10 月至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高级经理
(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姓名:丁彭凯
时间 工作单位 职务
2007 年-2008 年 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项目经理
2008 年-2013 年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经理
2013 年至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合伙人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冯万奇于 2019 年 11 月 15 日被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出具警示
函一次。
业务资质:立信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业务资格,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说明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按照 2020 年
度财务报告审计计划完成审计工作,如期出具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在执行公司 2020 年度的各项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审计委员会查阅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认可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将《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质。该公司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经过对其职业操守、履职能力的事前审核,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可以继续承担公司 2021 年度的审计工作。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质,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意见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关于 2021 年度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审计工作量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2020 年度对公司的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核
查,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进行各项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责任和义
务,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四、其他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意见;
3、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立信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