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420 号)的核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78,481,254 股,发行价格 22.8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795,651,091.52 元,扣除
发行费用 37,893,021.83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1,757,758,069.69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2016]京会兴验字第 05000014号)验证。
2、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合计 148,355.97 万元用于补
充流动资金及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6,371.34 万元(含滚存的资金利息和理财收益)。
具体情况为:
项目 募集资金发生额(万元)
2018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净额 11,911.83
减:现金对价支出 0
手续费支出 0.46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募投项目支出 23,073.09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注 1) 23,025.75
加:专户利息收入、理财收益 558.81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 70,000.00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注 2) 6,371.34
注 1:“大数据分析服务平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3,590.70 万元,“城市智能运营中心”
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9,435.05 万元。
注 2: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存在差异,主要系公司已实际使用的募集
资金中尚有 1,311.07 万元未转出募集资金账户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储情况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本公司制定了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已在华夏银行北京公主坟支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昌平支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电子城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望京科技园支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和中国光大银行亚运村支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5 家银行(以下统称“开户银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及上述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单位:万元
专户存储银行名称 账号 账户余额
华夏银行北京公主坟支行 10261000000730819 8.78
中国民生银行北京昌平支行 697296584 0.00
浦发银行电子城支行 91200154800134355 0.00
北京银行望京科技园支行 20000001027500010649706 1,797.31
中国光大银行亚运村支行 35090188000155430 5,876.32
合 计 -- 7,682.41
注 3:经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4 亿元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须购买 12 个月以内的保本型、流动性高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在授权期限内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华夏银行北京公主坟支行账户、浦发银行电子城支行账户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昌平支行账户余额发生较大变化,系由于公司在募集资金专户之间购买理财产品发生资金划转导致。
注 4: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和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 亿
元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须购买 12 个月以内的保本型、流动性高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在授权期限内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中国民生银行北京昌平支行账户、北京银行望京科技园支行账户和浦发银行电子城支行账户余额发生较大变化,系由于公司在募集资金专户之间购买理财产品发生资金划转导致。
注 5: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须购买 12 个月以内的保本型、流动性高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在授权期限内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中国民生银行北京昌平支行账户、北京银行望京科技园支行账户和浦发银行电子城支行账户余额发生较大变化,系由于公司在募集资金专户之间购买理财产品发生资金划转导致。
注 6: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存在差异,主要系公司已实际使用的募
集资金中尚有 1,311.07 万元未转出募集资金账户所致。
(三)2019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2、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合计 148,355.97 万元,用于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6,371.34 万元(含
滚存的资金利息和理财收益)。
3、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说明
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度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 5 亿元暂时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18 年 3月 20 日,公司已将 5 亿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度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7亿元暂时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募集资金到公司指定账户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19
年 3 月 4 日,公司已将 7 亿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度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募集资金到公司指定账户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0 年 2 月 28 日,公司已将 3 亿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2019 年度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四、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批准报出。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75,775.81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6,098.84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