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66 证券简称:东方国信 公告编号:2020-035
债券代码:149089 债券简称:20东信S1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投资(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方国信”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公司以自有资金 1,000 万元人民币对中翔信安(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翔信安”)进行增资,增资后公司持有中翔信安 10%的股权。董事会审批后,公司将与夏德忠、魏爱民签署《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夏德忠、魏爱民关于中翔信安(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
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准。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股东一:
夏德忠先生,身份证号码:3422011964********,住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埇桥办事处淮海南路。
2、股东二:
魏爱民先生,身份证号码:2201041969********,住所:长春市朝阳区繁荣路威尼斯花园。
上述交易对手及其股东与公司、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翔信安(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 18 号 1 幢 3 层 301-170
法定代表人:魏爱民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 年 12 月 16 日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软件开发;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销售自行开发的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机械设备、家用电器、日用品;日用电器修理(不符合家用电子电器维修业服务经营规范不得开展经营活动)。(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标的公司业务情况
中翔信安是一家致力于全球软件研发及服务、技术咨询、信息化系统集成、以及信息化产品的设计生产以及销售的专业公司,诚邀了华为、阿里、中兴等公司的技术精英立志打造“中国埃森哲”,在颠覆中探索可能,为国内政府、企业发掘新的增长机遇。公司总部位于北京,在长春、成都、深圳设有办事处,积极和当地政府和企业合作。
中翔信安致力于提供煤化工领域以及其他工业领域的解决方案,以工业企业生产最优和生产成本最小为目标,为企业提供决策支撑,帮助企业构建先进的适合企业生产发展的崭新管理模式,面向不同业务线提供统一的生产运营支撑平台;完善企业闭环管理流程,实现生产前分析、生产中预警、生产后分析等工作;加强各生产环节报表统一展现与决策分析,面向各级管理提供全景视图展现;促进生产效率数字化、精细化、生产决策化、推动企业降低成本、增强效益、不断提升煤化工等工业领域现代化生产水平,提高生产运营效率。
3、标的公司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股东 增资前注册资本 增资前持股比 增资后注册资本 增资后持股比
情况 例 情况 例
夏德忠 3,000 60% 3,000 54%
魏爱民 2,000 40% 2,000 36%
东方国信 —— —— 555.55 10%
合计 5,000 100.00% 5,555.55 100%
四、投资协议主要内容
各方拟签署的《增资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投资估值
本次交易未经相关机构评估,由交易各方根据中翔信安的研发领域及市场前景,经协商确定,标的公司估值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各方经协商同意,东方国信以货币方式向中翔信安增资,并成为中翔信安的股东。
2、增资方式
东方国信总增资额为 1000 万元人民币,以货币方式出资,增资后占中翔信
安公司股权的 10%,其中 555.55 万元作为公司注册资本,其余 444.45 万元以资
本公积金的方式投入公司。
3、支付价款与股权交割
该增资金额拟分两期投入中翔信安,每期为 500 万元。
东方国信每期增资按以下时间进行:
(1)中翔信安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变更为东方国信占中翔信安的股权比例为 10%)完毕后七个工作日内,东方国信向中翔信安投入第一笔增资款 500万元;
(2)东方国信投入第一笔增资后三个月内,按协议约定条件,东方国信向中翔信安再投入第二笔增资款 500 万元。
4、公司经营及利润分享
(1)东方国信对中翔信安进行增资后,双方在煤化工及其他工业领域的市场营销、技术研发方面开展长期的合作,以使乙方取得长期、稳定的发展,具体合作事项,由双方另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进行约定。
(2)东方国信增资后,中翔信安税后利润首先应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提取一定比例的利润的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及任意公积金后,如果有可供分配利润,
应由公司股东会做出相应的分配方案。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公司作为能够完整提供大数据技术端到端解决方案与产品的企业,为拓展公司工业互联网平台在煤化及其他工业工领域的业务,积累市场客户资源,公司通过本次投资中翔信安,将进一步提高在煤化工及其他工业领域的市场占有率,公司在工业互联网平台取得的技术成果结合中翔信安的市场资源优势,双方将进一步推动工业互联网在煤化及其他工业工领域的发展。
2、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为自有货币资金出资,财务风险可控。本次投资完成后,公司与中翔信安将充分发挥各自在技术、产业及市场方面的优势资源,协同推动工业互联网在煤化工及其他工业领域的发展。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夏德忠、魏爱民关于中翔信安(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