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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国信:关于部分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3

东方国信:关于部分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166            证券简称:东方国信            公告编号:2020-021
债券代码:149089            债券简称:20东信S1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
制性股票数量为 489,599 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 1,056,680,094 股的 0.05%。
  2、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涉及人数为 26 人,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7.63 元/股,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7.24 元/股。

  3、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注销手续。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056,680,094 股变更为 1,056,190,495 股。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一)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并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6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
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3、2016年5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和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21名激励对象由于个人自愿放弃拟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2名激励对象已离职,1名激励对象放弃拟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公司取消对上述23名人员授予限制性股票,同意上述1名激励对象放弃认购拟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并对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董事会同意2016年5月25日作为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428名激励对象授予9,750,0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并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6年6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和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因1名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拟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2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公司取消对上述3名人员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对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授予对象共425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9,715,000股,授予日为2016年5月25日,股份上市日期为2016年6月29日。公司独立董事并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5、公司于2017年6月13日实施完成了2016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656,249,13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499963元人民币现金,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999556股。公司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9,715,000股变更为15,543,569股。

  6、2017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已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并注销的议案》、《关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符合解锁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并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期股权激励对象离职11人,应注销股数为303,993股。公司股权激励对象由425人变更为414人,公司股份总数应由1,049,969,480股减至1,049,665,487股。


  7、2017年7月14日,公司限制性股票解锁并上市流通4,571,668股,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总数变更为10,971,901股。

  8、2018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并注销的议案》、《关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符合解锁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并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期股权激励对象离职32人,2017年度考核“不合格”3人,应注销股数共计778,393股。公司股权激励对象由414人变更为382人,公司股份总数应由1,049,665,487股减至1,048,887,094股。
  9、2018年6月6日,公司限制性股票解锁并上市流通4,219,141股,2018年8月1日,前次应注销的303,993股和778,393股,共计1,082,386股已办理完成注销回购事宜。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总数变更为5,670,374股。

    10、2019 年 6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并注销的议案》、《关于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符合解锁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并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期应注销股数为 313,599 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7.63 元/股。

    (二)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8 年 6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前两项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2、公司已在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 2018 年 6 月 30 日
至 2018 年 7 月 10 日,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
异议或不良反映。此外,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 2018
年 7 月 11 日出具了《监事会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
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18 年 7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并对《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公告。本激励计划获得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18 年 7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的授予相关事项出具独立意见,同
意公司以 2018 年 7 月 27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144 名激励对象授予
7,960,000 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7.24 元/股。

    5、2018 年 8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由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涉及的 7 名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拟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1 名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拟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同意取消对上述 8 名人员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16.7 万股,并对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从 144 人调整为 137 人,授予限制性股票数从7,960,000 股调整为 7,793,000 股。

    6、2018 年 9 月 10 日,2018 年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上市日期为 2018 年 9
月 14 日。

    7、2019 年 10 月 24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并注销的议案》、《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符合解锁条件的议案》。本次回购注销 176,000 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7.24 元/股。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并注销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1、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因及数量

  公司于2019年6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并注销的议案》。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2018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为“不合格”等原因,根据《公司 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16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将 22 名激励对象(其中 19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3 名激励对象 2018
年度考核为“不合格”)持有的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共计 313,599 股(其中 19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共计 249,599 股,3 名考核“不合格”的激励对象本期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共计 64,000 股)全部进行回购并注销,回购价格为 7.63 元/股。

  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并注销的议案》。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将 4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共计 176,000 股全部进行回购并注销,回购价格为 7.24元/股。

    综上,公司将 26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相应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共计 489,599
股进行回购并注销。

    2、回购价格调整情况

  (1)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四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则”相关规定:

  若公司发生派发现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影响公司总股本数量或公司股票价格应进行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时,公司应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1、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P=P0/(1+N)

  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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