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证券代码: 300166 证券简称:东方国信 公告编号: 2016-047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公告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于 2016 年 5 月 25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议案》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 2016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2016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2、 2016 年 5 月 16 日,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东
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2016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
案》等议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
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3、 2016 年 5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对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议案》。
二、 限制性股票授予对象、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的说明
(一) 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
由于《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涉及的 21 名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拟授予的全部限制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性股票, 2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 1 名激励对象放弃拟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公
司董事会同意取消对上述 23 名人员授予限制性股票, 同意上述 1 名激励对象放
弃认购拟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 并对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
调整。
公司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 451 人,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为 999 万股;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共 428
人,涉及限制性股票共 975 万股。 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万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
票总数的比例
占目前股本总额
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
人员( 428 人)
975 100% 1.52%
合 计 975 100% 1.52%
(二) 授予数量的调整 根据上述调整,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从 451
人调整为 428 人,授予限制性股票数从 999 万股调整为 975 万股。
三、 独立董事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发表的意见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按照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进行上述调整,调整后的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禁止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对象的
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激励对象范围的确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及公司业务发展
的实际需要。
四、 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3 号》及公司《股权激励计
划》中的规定。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
五、 律师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本次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及授予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调整授予对象、授予数量以及授予事宜符合《公司法》、《证
3
券法》、《管理办法》、《股权激励备忘录》、《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及授予的相关事项合法、有效。
六、 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5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