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65 证券简称:天瑞仪器 公告编号:2022-058
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总经理应刚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
减持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公司董事、总经理应刚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朱英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天瑞仪器”)于
2022 年 8 月 10 日披露了《董事、总经理应刚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
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公司董事、总经理应刚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朱英女士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自该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即 2022 年 09 月 01 日至 2023 年 02 月 28 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
份不超过 6,451,348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30%)。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近日,公司收到董事、总经理应刚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朱英女士出具的《关
于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数量过半的告知函》,获悉截至 2022 年 9 月 27 日,董事、
总经理应刚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朱英女士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数量过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价(元/
(股) (%)
股)
应刚 集中竞价 2022 年 9 月 8 日 4.83 385,900 0.07765
交易 2022 年 9 月 22 日 4.38 200,000 0.04024
2022 年 9 月 23 日 4.30 900,000 0.18109
2022 年 9 月 26 日 4.19 899,900 0.18107
2022 年 9 月 27 日 4.23 1,060,300 0.21334
小计 3,446,100 0.69339
集中竞价 2022 年 9 月 6 日 4.84 500,000 0.10061
朱英
交易 2022 年 9 月 7 日 4.84 70,000 0.01408
小计 570,000 0.11469
合计 4,016,100 0.80808
注:1、表中比例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的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2、应刚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朱英女士减持股份来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
公司股份及因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称 股) (%) 股) (%)
合计持有股份 23,523,890 4.73326 20,077,790 4.03987
其中:无限售条
应刚 5,880,973 1.18332 2,434,873 0.48992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17,642,917 3.54995 17,642,917 3.54995
合计持有股份 2,281,500 0.45906 1,711,500 0.34437
其中:无限售条 2,281,500 0.45906 1,711,500 0.34437
朱英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注:表中比例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的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1、应刚先生、朱英女士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0 日披露了《董事、总经理应刚先生及其一致行动
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减持计划后续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应刚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前所作承诺及履行情况如下:在天瑞仪器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天瑞仪器的股份,也不由天瑞仪器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转让上述股份将依法进行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本人在本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数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应刚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4、朱英女士在首次公开发行前所作承诺及履行情况如下:在天瑞仪器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天瑞仪器的股份,也不由天瑞仪器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在本人及本人关联方在本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数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英女士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三、备查文件
应刚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朱英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数量过半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