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64 证券简称:通源石油 公告编号:2017-113
西安通源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安通源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20日接到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国桉先生的通知,其于2017年12月12日—2017年12
月20日期间通过国民信托金润35号单一资金信托计划在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的方式
增持了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国桉先生于2017年12月12日—2017年12月20日
期间通过国民信托金润35号单一资金信托计划在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增持
公司股份合计15,604,367股,增持均价为5.92元/股,增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47%。
二、增持前后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增持前,张国桉先生及夫人蒋芙蓉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为117,458,72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6.14%。本次增持后,张国桉夫妇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合计为133,063,0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9.62%。
三、增持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同。
四、后续安排
张国桉先生将自2017年12月21日起3个月内,视市场情况在遵守相关监管法律
法规的前提下,通过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择机通过二级市场继续增持公司股份。公司将继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2、张国桉先生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
3、本次股份增持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公司将继续关注其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西安通源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