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64 证券简称:通源石油 公告编号:2022-060
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未来减持计划的
预披露公告
公司副董事长张志坚先生,董事、总裁任延忠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 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特别提示:
1、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总裁任延忠先生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期间共计减持公司股票 5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9%。截至本公告日,任延忠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3,616,17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6%,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29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4%)。
2、公司副董事长张志坚先生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期间共计减持公司股票68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3%。截至本公告日,张志坚先生持有公司股票3,180,95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8%,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00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9%)。
一、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
未来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92),公司董事任延忠先生、张志坚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031,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0.2%)、96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9%)。截至 2022 年 7 月 10 日,上述
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已经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任延忠先生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姓名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元/股) 减持数量(股) 减持比例(%)
任延忠 集中竞价交易 2022-3-2 7.2 510,000 0.09
合计 —— 510,000 0.09
注:任延忠先生减持股份来源为 IPO 前股份(包括 IPO 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部分)。
(2)张志坚先生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姓名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元/股) 减持数量(股) 减持比例(%)
2022-3-2 7.2 480,000 0.09
张志坚 集中竞价交易
2022-3-3 8.64 200,000 0.04
合计 —— 680,000 0.13
注:张志坚先生减持股份来源为 IPO 前股份(包括 IPO 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部分)。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减持前持有股份 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姓名 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4,126,178 0.76 3,616,178 0.67
任延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031,545 0.19 521,545 0.10
忠
有限售条件股份 3,094,633 0.57 3,094,633 0.57
张志 合计持有股份 3,860,958 0.71 3,180,958 0.59
坚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965,240 0.18 285,240 0.05
有限售条件股份 2,895,718 0.53 2,895,718 0.54
(二)其他相关事项的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
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
细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公司上述人员严格遵守了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已披露减持计
划的情形。
3、上述股东均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
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未来减持计划
公司于近日收到任延忠先生、张志坚先生出具的《关于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告
知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姓名 职务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份来源
IPO 前(包括 IPO 后资本
任延忠 董事、总裁 3,616,178 0.67% 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非公开发行、股权激励
IPO 前(包括 IPO 后资本
张志坚 副董事长 3,180,958 0.59% 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非公开发行、股权激励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任延忠先生本次减持计划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IPO 前股份(包括 IPO 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拟减持数量不超过 1,295,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24%。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5)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减持期间如遇买卖股票的窗口期限制,则停止减持股份)。
(6)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2、张志坚先生本次减持计划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IPO 前股份(包括 IPO 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拟减持数量不超过 1,009,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19%。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5)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减持期间如遇买卖股票的窗口期限制,则停止减持股份)。
(6)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三)股东的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任延忠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时做出如下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张志坚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做出如下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
前已发行的股份。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根据相关规定,任延忠先生、张志坚先生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任延忠先生、张志坚先生均遵守上述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四)相关风险提示
1、任延忠先生、张志坚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披露。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述股东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公告计算相关股份数量、比例时,总股本均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公司股份 2,431,100 股。
4、上述股东均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任延忠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期满的告知函》及《关于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2、张志坚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期满的告知函》及《关于拟
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