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63 证券简称:先锋新材 公告编号:2019-089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锋新材”或“公司”)于2019年1月28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卢先锋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徐佩飞女士、卢亚群女士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5,917,618股(即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7.58%)。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上述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实施,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上述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实施,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公司于2019年3月6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8),于2019年4月30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8)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卢先锋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自上述减持计划实施以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卢先锋先生已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740,000股,减持公司股份总数累计达到公司总股本的1%,徐佩飞女士和卢亚群女士未减持公司股票,前述股东累计减持股份数量未达到原计划减持的公司总股本的7.58%,上述减持计划已完成,现将该股份减持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减持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股数 减持均价 占总股本比例
(股) (元/股) (%)
2019/3/1 2,250,000 3.8 0.47%
卢先锋 大宗交易 2019/3/4 1,620,000 3.76 0.34%
2019/3/5 870,000 3.75 0.18%
合计 — — 4,740,000 — 1%
注:上表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2、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后持股比例情况
减持计划前持有股份 截至目前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 股数(股) 占总股
本比例 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30,086,103 27.44% 125,346,103 26.44%
其中:
卢先锋 无限售条件股份 32,521,525 6.86% 27,781,525 5.86%
有限售条件 97,564,578 20.58% 97,564,578 20.58%
合计持有股份 9,787,500 2.06% 9,787,500 2.06%
徐佩飞 其中:
无限售条件股份 2,446,875 0.52% 2,446,875 0.52%
有限售条件 7,340,625 1.54% 7,340,625 1.54%
合计持有股份 3,796,875 0.80% 3,796,875 0.80%
卢亚群 其中:
无限售条件股份 949,218 0.20% 949,218 0.20%
有限售条件 2,847,657 0.60% 2,847,657 0.60%
注:上表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完成后,卢先锋先生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3、本次减持计划已完成。本次减持计划未完全实施, 本次减持股份总数在
已披露减持计划的数量之内。
三、备查文件
1、卢先锋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