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
及2021年1-9月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鉴证报告
目录
页次
一、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鉴证报告 1-2
二、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1-8
三、 事务所执业资质证明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1]第 ZM10123 号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秀强股份)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9 月期间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以下简称“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一、 管理层对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责任
秀强股份管理层负责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相关规定编制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并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及合理。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发表鉴证结论。
三、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相关规定编制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对、询问、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信会师报字[2021]第 ZM10123 号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鉴证报告
四、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秀强股份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
了秀强股份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9 月的非
经常性损益情况。
五、 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秀强股份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之目的使用,不适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耀华
中国注册会计师:
曾丽雅
中国·上海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六日
信会师报字[2021]第 ZM10123 号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鉴证报告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明细项目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2021 年 1-9 月
(一)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5,015,704.28 -36,581,725.37 -819,681.07 -1,159,311.61
(二)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三)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
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2,799,258.72 8,677,623.70 9,205,790.00 7,661,726.30
(四)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7,098,400.00 1,515,931.23 13,886,464.12 13,936,085.57
(五)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
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六)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七)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八)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九)债务重组损益
(十)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十一)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十二)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十三)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十四)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 356,509.62 -108,859.87
明细项目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2021 年 1-9 月
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
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十五)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2,722,508.53 19,711,140.95 1,375,052.32 4,945,706.29
(十六)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十七)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
产生的损益
(十八)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
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十九)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二十)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07,779.31 -197,245.17 769,654.65 -1,114,315.94
(二十一)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小计 27,743,650.84 -6,874,274.66 24,773,789.64 24,161,030.74
少数股东损益的影响数 -1,113,884.21 -155,771.41 -3,453.86 302.42
所得税的影响数 -4,802,066.74 -4,550,484.19 -3,689,048.81 -3,677,690.7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21,827,699.89 -11,580,530.26 21,081,286.97 20,483,642.40
后附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附注为本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组成部分。
企业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附注
一、 重大非经常性损益项目说明
(1)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项目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2021 年 1-9 月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23,944,546.85
处置其他非流动资产(民办企业)产生的投资收益 5,719,941.77
固定资产资产处置收益 -680,701.98 -12,637,178.52 -819,681.07 -1,159,311.61
计入营业外支出的资产报废、毁损损失 -23,535.51
合计 5,015,704.28 -36,581,725.37 -819,681.07 -1,159,311.61
(2)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错误!链接无效。(3)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项目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2021 年 1 -9 月
宿迁市新星投资有限公司借款利息 1,515,931.23 2,535,229.55 553,438.99
东莞鑫泰玻璃科技有限公司借款利息 1,176,978.88 222,969.58
分期收款的股权转让款对应未实现融资收益 10,174,255.69 13,159,677.00
江苏省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借款对应未实现融资收益 7,098,400.00
合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