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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160 深市 秀强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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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强股份: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公告日期:2021-11-12

秀强股份: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160                                          证券简称:秀强股份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Jiangsu Xiuqiang Glasswork Co., Ltd.

            (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江山大道28号)

    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


        第一节 本次发行实施的背景和必要性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公司。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增强资本实力,提升盈利能力,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方式募集资金。
一、本次发行实施的背景
(一)高端智能玻璃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从当今社会的技术发展方向和人民群众生活的需求来看,产品智能化是未来一个重要发展趋势。各类智能化产品,将逐渐触及大众生活的方方面面,满足人们的各类需求。

    智能家电和智能汽车作为与人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产业,发展尤为迅速。智能家电可满足消费者对家电产品安全性、节能性、便捷性和时尚性的要求,让居家生活变得更简单。随着刚需类家电消费进入成熟期,国内家电市场将迎来新一轮消费结构的快速升级,智能家电将成为新时代家电市场的宠儿,智能家电行业将实现快速的发展。智能汽车则将人工智能、互联网、通信信息等多方面高新技术集于一身,可提升传统汽车的安全性、舒适性和环保性,并提供优良的人车交互界面。随着智能技术、大数据等在汽车领域的广泛深入应用,以及我国人均汽车保有量的逐步提高,未来智能汽车的市场和发展空间也将十分广阔。因此,作为各类产业重要配套的玻璃制品,随着智能化、高端化的发展趋势,各类高端智能玻璃的需求也将会十分强劲,发展空间巨大。
(二)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行业发展趋势良好

    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提升,对于碳排放、气候变化的关注度和重视程度逐渐提高,全球各大国均提出各自近 5-10 年碳排放目标,并强调未来 30 年内的可再生能源发电占比目标,带动全球向“碳中和”方向发展。太阳能作为短时间内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清洁能源,已成为全球新能源领域的一大亮点。随着各国对
光伏行业的鼓励和扶持政策密集落地,光伏发电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全球光伏发电行业迅猛增长,光伏行业有着巨大的发展空间。

    BIPV 即光伏建筑一体化,兼具发电、建材、装饰等功能,是光伏系统本身
作为建筑物的一部分形成的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按建筑类型不同可分为光伏屋顶或墙体、光伏幕墙、光伏采光顶和光伏遮阳板等。根据 ARIZTON 数据,2020年我国 BIPV 的市场规模为 6.8 亿美元;据国家统计局和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的
数据测算,预计到 2025 年,我国 BIPV 的市场空间将接近 500 亿元。BIPV 作为
庞大的建筑市场和潜力巨大的光伏市场的结合点,是未来光伏应用中最重要的领域之一,存在着无限广阔的发展前景和巨大的市场潜力。
(三)国家产业政策鼓励高端智能玻璃和 BIPV 行业发展

    居民消费水平的不断提升和智能技术的发展与应用为家电、汽车行业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近年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文件法规与措施,为智能家电、智能汽车的发展提供了有利的政策支持。智能玻璃作为其必不可少的重要配件,同样会受益于相关政策。其中,《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提出“加强人工智能技术与家居的融合应用,提升建筑设备及家居产品的智能化水平”。《关于完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 推动家电更新消费的实施方案》提出“引导消费者加快家电消费升级,使用网络化、智能化、绿色化产品”。《中国家用电器工业“十四五”发展指导意见》提出“紧密结合用户需求和应用场景,显著提高家电产品智能化水平,优化用户体验”。《关于提振大宗消费重点消费促进释放农村消费潜力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激活家电家具市场。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淘汰旧家电家具并购买绿色智能家电、环保家具给予补贴”。《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战略》提出“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积极性,推动智能汽车创新发展平台建设,增强战略实施保障能力”。《江苏省“十四五”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提出“深挖网络消费、绿色消费、智能消费、时尚消费等新型消费潜力,释放汽车消费潜力,提振家电等大宗商品消费”。

    同时,为了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大力度发展 BIPV 技术,国家亦出台了多项
产业政策进行扶持。2016 年 3 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能源技术革命创新行动计划(2016-2030 年)》,明确了“重点研究建筑工业化、装配式
住宅、超低能耗建筑等先进建筑节能技术”,“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太阳能空调等节能技术在建筑上的应用”等发展目标;2019 年 1 月,国家住建部发布国家标准《近零能耗建筑技术标准》(GB/T51350-2019),为近零能耗、零能耗等更高节能水平绿色建筑的应用和普及奠定基础,BIPV 作为实现零耗能建筑目标的重要技术应用,将会进入到高速发展期;2019 年 10 月,国家发改委发布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将光伏应用与 BIPV 纳入到第一类
鼓励项目中;2020 年 7 月,国家住建部、发改委等 7 部门发布了《绿色建筑创
建行动方案》,提出“到 2022 年,当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70%。”同时,美国要求在 2030 年达到建筑零净能耗,加州在 2020 年起强制所有三层及以下新建住宅安装户用光伏系统,欧盟建议成员国在新增建筑中均安装太阳能板。BIPV 作为新时代节能减排的必然趋势,在各国政府政策的支持下,行业进入高速发展期。
二、本次发行实施的必要性
(一)有利于丰富产品类型,提高企业盈利水平

    现阶段,公司主要产品为家电玻璃产品和厨电玻璃产品,产品主要应用于空调、冰箱、洗衣机、烤箱、微波炉、灶具等家用电器,并已发展成为国内规模最大的家电玻璃深加工企业之一,但也因此面临着产品应用领域较为单一的风险,亟需拓展产品应用领域。为此,公司已开始逐渐扩宽产品应用领域和市场,围绕产品智能化、新能源化的发展趋势,逐渐涉足智能家电玻璃、新能源汽车玻璃、电子玻璃、建筑光伏玻璃等细分领域,努力实现产品创新。

    智能玻璃生产线建设项目产品除家电智能玻璃外,还包括了新能源汽车智能玻璃和笔电智能玻璃。项目建成后,一方面可提升公司在家电玻璃产业的市场竞争力,实现家电玻璃业务营业收入的稳定增长,巩固公司市场地位;另一方面,通过开展玻璃深加工产品在新能源车载、笔电等业务领域的布局,大大丰富公司产品种类,不仅可顺应新能源等新业务领域的发展趋势,同时有利于公司拓宽细分市场,实现产品多元化布局,进而实现提升盈利水平,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的发展目标。


    在 5G、AI、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催生的智能化大潮之下,智能家居、智
能交通、智能电子设备等领域展现出蓬勃发展态势,和人们生活息息相关的家电、汽车、电脑等产品正在变得越来越智能化。为顺应家电、汽车等产品的智能化趋势,作为其重要配件的玻璃产品,也亟需积极探索原有玻璃产品向功能性、智能化方向不断升级、更新,提升原有产品的品质和功能。

    公司顺应智能化发展趋势,以科技创新为导向,加大研发投入,积极开拓智能玻璃市场,实现产品由“色彩”向“功能”再向“智能”的方向不断深化升级。智能玻璃生产线建设项目通过在现有销售产品上叠加触控模组、系统集成,生产符合家电、汽车、消费电子需求的智能玻璃产品,可实现产品在声、色、透明度、隔热、导电和保温等方面的智能控制功能。项目建成后,公司智能玻璃生产能力将得到扩充,可进一步满足下游客户产品智能化、高端化的新需求,扩展原有产品的功能,打造新的利润增长点,增加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三)有利于优化业务布局,拓展新的业绩增长点

    公司作为国内最早涉足光伏玻璃深加工企业之一,经过多年的技术及市场积累,在光伏玻璃深加工领域拥有较强的技术及团队。随着近几年光伏产业需求持续增加,公司积极主动挖掘玻璃在光伏新能源领域的新发展机遇,持续加大对光伏、新能源领域技术研发及市场布局。本次 BIPV 组件生产项目是公司在巩固传统优势业务的基础上实现业务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公司通过积极布局 BIPV 组件等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新产品,可有效优化现有产品结构,拓展新的业绩增长点,实现提质降本增效。通过多元化经营战略,可提升公司光伏产业链各业务的协同效应,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和综合盈利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四)满足市场需求,紧跟光伏产业发展趋势

    近年来,随着光伏产业的不断发展,光伏电池的市场规模逐年扩大。根据
ARIZTON 数据,2020 年我国 BIPV 的市场规模为 6.8 亿美元;据国家统计局和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的数据测算,预计到 2025 年,我国 BIPV 的市场空间将接近 500 亿元。由此可见,BIPV 是光伏产业重要发展趋势之一,市场需求巨大,
国内光伏企业应抓住此机遇,充分发展自身优势,填补未来市场空缺。公司通过
BIPV 组件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建设,将实现年产 BIPV 组件 500MW 的能力,顺
应了光伏产业的发展趋势,可满足市场对 BIPV 组件的需求。


      第二节 本次发行证券及其品种选择的必要性

一、本次发行证券的品种

    公司本次发行证券选择的品种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本次发行证券品种选择的必要性
(一)满足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92,900.00 万元(含本
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智能玻璃生产线建设项目、BIPV 组件生产线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较大,公司自有资金难以满足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因此公司需要通过外部融资以支持项目建设。
(二)公司银行贷款融资存在局限性

    公司通过银行贷款等债务融资方式的融资额度相对有限,且会产生较高的融资成本。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全借助债务融资,一方面将会导致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攀升,影响公司稳健的资本结构,加大财务风险。另一方面较高的财务费用将会降低公司整体利润水平,增加经营风险。
(三)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是适合公司现阶段选择的融资方式

    公司在业务扩张的过程中,需要长期资金支持,股权融资能使公司保持良好的资本结构,降低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具有较好的规划及协调性,有利于公司实现长期发展战略。随着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有能力消化股本扩大对即期收益的摊薄影响,保障公司原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是必要的。

 第三节 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的适当性一、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的适当性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控股股东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港股份”)在内的不超过 35 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除珠海港股份外的其他发行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符合条件的其它机构投资者及自然人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除珠海港股份外的最终发行对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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