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60 证券简称:秀强股份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Jiangsu Xiuqiang Glasswork Co., Ltd.
(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江山大道28号)
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预案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
公司声明
1、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预案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预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编制。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
行负责;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4、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
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5、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6、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
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本预案所述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特别提示
本部分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本预案“释义”中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已经公司 2021 年 11 月 11 日召开的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交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
2、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港股份在内的不超过 35
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除珠海港股份外,其他发行对象包括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港股份拟以现金方式认购秀强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的 25.02%,即按照本次发行前珠海港股份持有秀强股份的股份比例进行同比例认购,最终认购股票数量及金额根据实际发行数量和发行价格确定。珠海港股份不参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定价的市场询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市场询价结果并与其他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若本次发行未能通过询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则珠海港股份承诺以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作为认购价格参与本次认购。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权激励、股票回购注销等事项引起公司股份变动,珠海港股份按照该等事项发生后珠海港股份持有的公司股权比例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股份数量按调整后的发行价格相应进行调整。
除珠海港股份外的最终发行对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申请获
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由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
得出,不超过 185,451,726 股(含 185,451,726 股),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 618,172,423 股的 30%,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和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
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权激励、股票回购注销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4、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92,900.00 万元,用于智能玻璃生产线建设
项目、BIPV 组件生产线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若实际募集资金数额在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足以满足以上项目的资金需要,不足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解决。
5、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最终发行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申请经深交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6、控股股东珠海港股份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
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有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股份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若前述限售期与届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或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要求不相符的,将根据相关规定或监管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7、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交所的上市要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8、根据《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的要求,公司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有关利润分配政策具体内容见本预案“第五节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
9、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10、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相关措施及承诺请参见本预案“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董事会声明及承诺”。本预案中公司对本次发行完成后每股收益的假设分析不构成对公司的业绩承诺或保证,公司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1、特别提醒投资者仔细阅读本预案“第四节 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风险说
明”,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释义
在本预案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秀强股份、发行人、公司、本公司 指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珠海港股份、控股股东 指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珠海国资委、实际控制人 指 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本 指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185,451,726 股(含本数)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A 股股票的行为
本预案 指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A 股股票预案》
定价基准日 指 发行期首日,发行期首日为认购邀请书发送日的次一
交易日
《公司章程》 指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 指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
东回报规划》 (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董事会 指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股东大会 指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向境内投资者发行、在境内证券交
A 股 指 易所上市、以人民币标明股票面值、以人民币认购和
进行交易的普通股
交易日 指 深交所的正常交易日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一节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概要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Jiangsu Xiuqiang Glasswork Co., Ltd.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简称及代码 秀强股份(300160)
公司成立日期 2001 年 09 月 28 日
公司上市日期 2011 年 01 月 13 日
注册资本 618,172,423.00 元
注册地址 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江山大道 28 号
法定代表人 冯鑫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1300732499521G
邮政编码 223801
电话 0527-81081160
传真 0527-84459085
公司网址 http://www.jsxq.com
电子信箱 zqb@jsxq.com
生产冰箱玻璃、汽车玻璃、家居玻璃,生产钢化、中空、夹胶、热弯、
经营范围 镶嵌玻璃,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