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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160 深市 秀强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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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强股份: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8-05-18

证券代码:300160           证券简称:秀强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7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4、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17日(星期四)上午9:00,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18年5月16日---2018年5月17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7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6日下午15:00至2018年5月1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江山大道28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3、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10日(星期四)。

    4、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卢秀强先生。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计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91,468,64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8.760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52,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255%。

    综上,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和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91,621,14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8.7857%,其中中小投资者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159,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266%。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91,468,64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表

决权的99.9477%;反对15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表决

权的0.05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500股,占出席会议(现场及网络)中小投

资者所持表决权的4.0880%;反对15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

所持表决权的95.91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91,468,64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表

决权的99.9477%;反对15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表决

权的0.05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500股,占出席会议(现场及网络)中小投

资者所持表决权的4.0880%;反对15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

所持表决权的95.91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91,468,64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表

决权的99.9477%;反对15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表决

权的0.05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500股,占出席会议(现场及网络)中小投

资者所持表决权的4.0880%;反对15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

所持表决权的95.91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91,468,64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表

决权的99.9477%;反对15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表决

权的0.05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500股,占出席会议(现场及网络)中小投

资者所持表决权的4.0880%;反对15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

所持表决权的95.91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91,468,64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表

决权的99.9477%;反对15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表决

权的0.05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500股,占出席会议(现场及网络)中小投

资者所持表决权的4.0880%;反对15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

所持表决权的95.91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91,468,64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表

决权的99.9477%;反对15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表决

权的0.05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500股,占出席会议(现场及网络)中小投

资者所持表决权的4.0880%;反对15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

所持表决权的95.91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杭州全人教育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授信额度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91,468,64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表

决权的99.9477%;反对15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表决

权的0.05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500股,占出席会议(现场及网络)中小投

资者所持表决权的4.0880%;反对15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

所持表决权的95.91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91,468,64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表

决权的99.9477%;反对15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表决

权的0.05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500股,占出席会议(现场及网络)中小投

资者所持表决权的4.0880%;反对15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

所持表决权的95.91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审议通过《关于杭州全人教育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

周崇明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91,468,64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表

决权的99.9477%;反对15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表决

权的0.05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500股,占出席会议(现场及网络)中小投

资者所持表决权的4.0880%;反对15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

所持表决权的95.91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审议通过《关于定向回购周崇明2017年度应补偿股份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91,468,64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表

决权的99.9477%;反对15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表决

权的0.05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500股,占出席会议(现场及网络)中小投

资者所持表决权的4.0880%;反对15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

所持表决权的95.91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回购注销及工商变更等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91,468,64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表

决权的99.9477%;反对15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