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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新研: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6

ST新研: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159    证券简称:ST新研  公告编号:2023-030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研股份”)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继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所”)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2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6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026人,其中合伙人166人,注册会计师94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2021年度业务收入18.63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6.3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6.35亿元。2021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97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258.71亿元,收费总额2.48亿元。主要分布于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24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三)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3 次、
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23 人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2 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吴育岐

  拥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执业资质,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19-2022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审计报告、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审计报告、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郭春俊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4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2021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安排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冯发明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01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19-2022年度复核多个证券业务的质量复核,包括上市公司年报、IPO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200万元人民币。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说明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全体董事均同意续聘大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续聘大信所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三)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证券、期
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较好地完成审计工作,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董事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成了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董事同意继续聘请大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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