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恒泰艾普 公告编号:2022-129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于 2022 年 8 月 28 日上午在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 3 号院 4 号楼 5 层会议室以
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8 月 18 日以邮件或其他
口头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13 人,实际参加董事 13 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莉斐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 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相关规定,编制完成《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四利晓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四利晓女士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表决情况: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三、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内部组织架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布局及经营发展的需要,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优化管理流程,提高公司业务拓展能力,并结合实际发展规划和经营管理的需要,董事会同意对公司内部组织架构进行调整。
表决情况: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四、备查文件
1、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