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新锦动力 公告编号:2024-072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于 2024 年 12 月 18 日下午在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 3 号院 4 号楼 5 层会议室以
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2 月 18 日以邮件或其
他方式发出,经与会董事沟通,一致同意豁免 3 天通知的时限要求。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其中王潇瑟女士、杨永先生、吴文浩先生、梁彤先生、王彦亮先生、赵丹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莉斐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内部组织架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布局、业务拓展以及经营管理等需要,为进一步适应内外部环境变化,增强公司业务拓展效能,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董事会同意对公司内部组织架构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调整公司内部组织架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3)。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会增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与北京中关村并购母基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签订<执行和解协议书>的议案》
为进一步推进公司债务化解,切实维护相关方权益,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北京中关村并购母基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关村母基金”)达成和解并签订《执行和解协议书》。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不高于和解条件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与中关村母基金进行协商及签署。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签署<执行和解协议书>暨债务重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 2025 年 1 月 6 日下午 14:00 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相关事宜。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76)。
五、备查文件
1、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