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恒泰艾普 编号:2020-135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聘请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中联会计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公司与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委托合同已经到期。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履行了相应义务。公司董事会对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专业团队为公司审计工作所做的努力表示感谢。
为继续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客观性和公允性,经公司审计委员会提议,拟聘请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服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始创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期,是全国首批自主创立品牌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历经三十余年的发展沿革,事务所形成了专业化、规模化、国际化的发展态势,连续多年在全国百强所排名中名列前茅,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书号:46,证书序号:000388。业务涉及股票发行与上市、公司改制、企业重组、资本运作、财务咨询、管理咨询、税务咨询等领域。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事务所名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0796417077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金才
成立日期:2013 年 10 月 31 日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 6865 号金融贸易中心北区 1-1-2205-1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相关的报告;承办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业务资质: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持有天津市财政局核发的执业证书编号为 12010023 号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核发的证书编号为 08181001 号《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多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原持有财政部、证监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现已按照相关规定在财政部和证监会完成备案,可以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投资者保护能力: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截至 2020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余额为 2,019.27 万元;向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6,000 万元,至今未发生职业责任保险赔偿;截至 2020 年末累计职业风险基金与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大于 8,000 万元,能够覆盖因可能发生审计失败而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2. 人员信息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李金才;截至 2019 年末,合伙人 36
人,注册会计师 321 人,非注册会计师的从业人员 499 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 174 人。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水兵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 年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10 年,陈水兵先生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业务信息
上年总业务收入:25998.2 万元
上年审计业务收入:19431.19 万元
上年证券业务收入:8,337.47 万元
2019 年度审计公司家数 2,306 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为 23 家。
是否有涉及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是
4. 执业信息
公司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水兵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 年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10 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徐凤女士,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 年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4 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铭姝女士,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06年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13 年,负责审计和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5.诚信记录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最近三年不存在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处分的情形。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9 年至 2020 年期间受到 4
次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上述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属于行政监管措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影响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三、聘请审计机构履行的审议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执业资格等方面进行了调研及审查,认为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其与公司股东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影响其审计独立性的情形,建议聘任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0 年度审计工作,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经核查,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执业资格,其审计团队敬业谨慎,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聘任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有利于保障或提高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能力,同意董事会聘任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0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同意聘请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