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恒泰艾普 证券代码:300157 公告编号:2018-097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艾普”或“公司”)于2018年2月7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6),于2018年2月8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18-017),公司实际控制人孙庚文先生计划自2018年2月8日起12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根据资本市场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股数不低于500万股(包含500万股),累计增持数量不超过5000万股(即不超过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的7.0149%)。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庚文先生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完成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1、本次增持情况
股东名 增持方式 增持日期 增持数量 成交均价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称 (股) (元/股)
孙庚文 竞价交易 2018/2/14 3,319,100 5.92 0.4657%
孙庚文 竞价交易 2018/3/7 119,300 6.35 0.0167%
孙庚文 竞价交易 2018/3/8 1,935,100 6.42 0.2715%
合计 5,373,500 0.7539%
2、本次增持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增持计划实施前持有股份 增持计划实施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股数(股)
(%) (%)
孙庚文 105,981,637 14.8689% 111,355,137 15.6228%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合规性
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孙庚文先生承诺: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此次增持取得股票自最后一笔买入起6个月内,不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增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成,且公司已依据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庚文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