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恒泰艾普 证券代码:300157 公告编号:2018-016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艾普”或“公司”)于近期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庚文先生关于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通知函:基于对公司未来的持续发展以及对公司管理团队的信心,计划自2018年2月8日起12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的具体内容
1、增持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庚文先生。截止本公告日,孙庚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5,981,6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87%。
2、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以及对公司管理团队的信心,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和资本市场稳定,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3、增持方式:根据资本市场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4、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 A 股股票。
5、拟增持股数及金额:拟增持股数不超过5000万股(即不超过本公告披露
日公司总股本的7.0149%)。
6、增持价格:不设立价格区间,孙庚文先生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7、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18年2月8日起12个月内,同时增持不会
在敏感期、窗口期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能增持的期间进行。
8、增持人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增持计划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增持人的本次增持行为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合规性
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增持人将根据股本变动,对增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披露。
3、公司将持续关注孙庚文先生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庚文先生出具的《股份增持计划通知函》。
特此公告。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