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56 证券简称:神雾环保 公告编号:2018‐085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雾环保”或“公司”)2018年8月22日、8月23日、8月2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向控股股东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雾集团”)、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根据公司控股股东神雾集团前期制定的引战工作计划安排,2018年8月20日,神雾集团、集团实际控制人吴道洪先生、上海图世、青岛伯勒共同签订了投资《合作框架协议》,协议约定由上海图世(募集资金规模为15亿元)、青岛伯勒(募集资金规模为35亿元)双方对神雾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或相关项目进行投资。其中:上海图世出资3.5亿元用于对神雾集团增资扩股成为其第二大股东(资金已到位)。青岛伯勒出资4.032亿元用于对神雾集团增资扩股成为其第三大股东。其余资金将全部以增资扩股或股权转让等方式由上海图世、青岛伯勒按3:7的比例共同投资于神雾集团下属子公司以及所涉及的项目公司。具体的投资条款、金额、时间节点需按照上海图世、青岛伯勒与神雾集团下属子公司以及所涉及的项目公司原股东达成的增资扩股协议或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加以实施。据了解,此次合作协议签署后,神雾集团仍将继续积极推进与其他大型国企、央企等战略投资者的引进事宜。此次交易完成后,吴道洪仍为神雾集团第一大股东、神雾集团实际控制人。公司将持续关注神雾集团后续引入战略投资者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签订投资合作框架
协议暨重大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84)。
2、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近期公共传媒未有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自2017年下半年以来,公司发生流动性困难,截止目前尚未得到根本性缓解。加之在金融去杠杆的宏观环境下,项目业主方筹资计划受挫,致使公司在建或拟建项目不能按原计划向前推进。除上述情况外,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询问,神雾集团仍将继续积极推进与其他大型国企、央企等战略投资者的引进事宜,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经向公司董事会、管理层询问,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7、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8、预计2018年上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为:-16,000万元至-16,5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18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18-075))。公司将于2018年8月30日披露2018年半年度报告,最终数据以披露的2018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发现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目前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神雾集团、集团实际控制人吴道洪先生、上海图世、青岛伯勒共同签订的为合作框架协议,实际入资还需签署投资或增资协议。神雾集团引入后续战
略投资者的注资金额、注资时间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3、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