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52 证券简称:新动力 公告编号:2024-026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司法拍卖成交的标的为徐州丰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丰利”)持有的60,097,215 股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新动力”〕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8.4311%。本次累计成功拍出 18,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53%。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完成并股权变更过户后,控股股东徐州丰利所持公司股份比例由 16.91%变更 14.38%。本次拍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2、本次股份拍卖尚涉及余款缴纳、法院出具裁定、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其最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动力”)于 2024年 5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徐州丰利破产
管理人将于 2024 年 5 月 13 日 10 时至 2024 年 5 月 14 日 10 时止(延时的除外)
在“淘宝网”(www.taobao.com)对公司控股股东徐州丰利所持有公司的60,097,215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43%)进行公开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经查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获悉,本次拍卖已成交。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拍卖进展
经查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获悉,徐州丰利持有的公司 60,097,215 股股票拍卖结果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拍卖标的 成交金额 合计占 合计占 竞买号
(股) (元) 其所持 公司总
股份比 股本比
例(%) 例(%)
1 3,000,000 6,810,000 2.49 0.42 C6184
2 3,000,000 6,810,000 2.49 0.42 U0735
3 3,000,000 6,810,000 2.49 0.42 U9356
4 3,000,000 6,810,000 2.49 0.42 V0667
5 3,000,000 6,810,000 2.49 0.42 L2625
6 3,000,000 6,810,000 2.49 0.42 K5068
7 3,000,000 6,810,000 2.49 0.42 流拍
8 3,000,000 6,810,000 2.49 0.42 流拍
9 3,000,000 6,810,000 2.49 0.42 流拍
10 3,000,000 6,810,000 2.49 0.42 流拍
徐州丰利
11 3,000,000 6,810,000 2.49 0.42 流拍
12 3,000,000 6,810,000 2.49 0.42 流拍
13 3,000,000 6,810,000 2.49 0.42 流拍
14 3,000,000 6,810,000 2.49 0.42 流拍
15 3,000,000 6,810,000 2.49 0.42 流拍
16 3,000,000 6,810,000 2.49 0.42 流拍
17 3,000,000 6,810,000 2.49 0.42 流拍
18 3,000,000 6,810,000 2.49 0.42 流拍
19 3,000,000 6,810,000 2.49 0.42 流拍
20 3,097,215 7,030,600 2.57 0.43 流拍
合计 60,097,215 136,420,600 49.87 8.43 -
在网络拍卖中竞买成功的用户,必须依照标的物《竞买须知》、《竞买公告》要求,按时交付标的物网拍成交余款、办理相关手续。标的物最终成交以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
如前述拍卖股份全部最终过户完成,徐州丰利股份本次被司法拍卖前后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数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数
股东名称 股份数 股份数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 (股)
徐州丰利 120,514,615 16.91% 102,514,615 14.38%
注:本公告中合计数与分项合计数之间尾数差系因四舍五入而形成。
二、其他相关事项的说明
1、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完成并股权变更过户后,控股股东徐州丰利所持公司股份比例由 16.91%变更为 14.38%。本次拍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2、本次股份拍卖尚涉及余款缴纳、法院出具裁定、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其最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