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科融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摘要
二○一九年八月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一、本激励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雄安科融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融环境”或“本公司”、“公司”)《公司章程》制订。
二、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本激励计划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三、本激励计划采取股票期权的激励形式。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 A 股普通股。
四、公司拟向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授予 1,000 万份股票期权,占本计划公告
时公司股本总额 71,280 万股的 1.40%。其中首次授予 900 万份,占本计划授予
权益总额的 90%,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总股本 71,280 万股的 1.26%;预留100 万份,占本计划授予权益总额的 10%,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总股本71,280 万股的 0.14%。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激励对象获授的每一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有效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 1 股公司股票的权利。公司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任一单一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授的 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1%。
五、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77 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骨干人员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
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指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时尚未确定但在本激励计划存续期间纳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 个月内确定。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六、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一)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股 4.41 元。
(二)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 1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4.08 元;
2、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 20 个交易日均价 4.41 元。
(三)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预留部分股票期权在每次授予前,须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披露预留授予情况。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预留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布前 1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2、预留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布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
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七、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日起至所有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 48 个月。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本期激励计划授权日起满 12 个月后,分三期行权,每期行权的比例分别为 30%、30%、40%。
各期股票期权的行权时间安排如下:
行权期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24个月
第一个行权期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自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36个月
第二个行权期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自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48 个月
第三个行权期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40%
11111 自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若预留部分36在个2月019内年的授最出后一,个则交预易留日部当分日的止自股授票予期日权起各2期4 行个月权时间安排与首次授予部分保持后一的致首;个若交易预日留起部至分授在予日20起203年6 授个月出,内则的预最后留一部个分交的股票期权各期
易日当日止交易日当日止
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行权期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完成之 50%
权第一个行权期 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 自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
权第二个行权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完成之 50%
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行权或因未达到行权条件而不能申请行权的该期股票期权,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递延至下期行权。
八、本激励计划分年度进行财务业绩指标考核,以达到公司财务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
各期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
行权期 公司业绩考核条件
第一个行权期 2019 年度净利润不低于 10,000 万元
第二个行权期 2020 年度净利润不低于 13,000 万元
第三个行权期 2021 年度净利润不低于 20,000 万元
若预留部分在 2019 年授出,则预留部分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部分在 2020 年授出,则预留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公司业绩考核条件
第一个行权期 2020 年度净利润不低于 13,000 万元
第二个行权期 2021 年度净利润不低于 20,000 万元
以上净利润指标均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九、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因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股票期权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十、本激励计划由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拟订,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并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股东大会在对本激励计划进 行投票表决时,将在提供现场投票方式的同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独立董事应 当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利益发表独立意见,并就本激励计划向所有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十一、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之日起 60 日内,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进行首次授予,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公司未能在 60 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未授予的股票期权失效。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
十二、本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要求。
目 录
释 义...... 7
第一章 激励计划的目的...... 9
第二章 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 9
第三章 股票期权的来源和数量...... 9
第四章 股票期权分配情况...... 10
第五章 激励计划有效期、授权日、等待期、可行权日及限售规定......11
第六章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和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14
第七章 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与行权条件...... 14
第八章 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及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18
第九章 授予股票期权及激励对象行权的程序...... 20
第十章 附则...... 22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文中作如下释义:
科融环境、公司、本公司 指雄安科融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董事会 指科融环境董事、第四届董事会
监事、监事会 指科融环境监事、第四届监事会
股东大会 指科融环境股东大会
《公司章程》 指《雄安科融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股指《雄安科融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
票期权激励计划 计划(草案)》
《考核管理办法》 指《雄安科融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股票期权 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条
件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份的权利。
指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获授股票期权的董事(不包括独立
激励对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
人员、子公司主要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
激励的其他人员
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 指公司董事会下设的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
行权价格 指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时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购
买公司股份的价格。
授权日 指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日期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公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元、万元 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一章 激励计划的目的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吸引和稳定优秀管理人才和技术(业务)人员,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