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52 证券简称:科融环境 公告编号:2018-155
徐州科融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管理团队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期满暨增持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增持股份计划实施背景
2017年4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管理团队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29),披露了本次增持计划:基于对环保行业的长期看好和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坚定信心,公司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毛凤丽女士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团队)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增持金额下限为10,000万元,增持上限为100,000万元。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2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上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二、增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
2017年7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84),公司控股股东徐州丰利科技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丰利)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竞价交易方式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280,000股,增持金额为1,998,920元。
2017年8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06),李庆义先生于2017年8月28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竞价交易方式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100,000股,增持金额747,400元。
2018年4月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管理团队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29),公司于2017年5月12日筹划
重大事项停牌至2017年7月12日复牌,2017年9月25日筹划重大事项停牌至2018年1月30日复牌,因此增持区间应当顺延实施126个交易日,即增持区间变更为2017年4月18日至2018年10月24日。
2018年10月23日、2018年11月6日,公司分别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管理团队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132、2018-148),董事徐斌先生因其个人证券账户限制问题,增持由其配偶代为履行,其配偶于
2018年10月23日通过二级市场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0,000股。由于定期报告敏感期的限制(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不能买卖股票),故董事郭接见先生于2018年11月5日通过二级市场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0,000股。
截止2018年10月24日,本次公司实际控制人及管理团队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期满,经公司查询及向各相关人问询,自2017年4月18日至2018年10月
24日,毛凤丽女士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施期限内增持股份情况如下:
1、2017年4月18日至2018年10月24日增持情况
姓名 增持时间 增持方式 增持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股)
王豫刚 2017/7/12 集中竞价 1300 0.0002%
徐州丰利 2017/7/19 集中竞价 280,000 0.0393%
李庆义 2017/8/28 集中竞价 100,000 0.0140%
徐 斌 2018/10/23 集中竞价 10,000 0.0014%
(配偶代持)
郭接见 2018/11/5 集中竞价 10,000 0.0014%
毛凤丽 - - - -
刘 彬 - - - -
房炳延 - - - -
刘景伟 - - - -
李军星 - - - -
朱 丰 - - - -
贾 岩 - - - -
常永斌 - - - -
容 伟 - - - -
郑 军 - - - -
张永辉 - - - -
陆力奔 - - - -
邓学志 - - - -
合计 - - 401,300 0.0563%
2、实施增持计划前后情况
股东名称 本次增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增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王豫刚 - - 1300 0.0002%
徐州丰利 210,000,000 29.4613% 210,280,000 29.5006%
李庆义 - - 100,000 0.0140%
徐 斌 - - 10,000 0.0014%
(配偶代持)
郭接见 - - 10,000 0.0014%
毛凤丽 - - -
刘 彬 - - -
房炳延 - - -
刘景伟 - - -
李军星 - - -
朱 丰 - - -
贾 岩 - - -
常永斌 - - -
容 伟 - - -
郑 军 - - -
张永辉 - - -
陆力奔 - - -
邓学志 - - -
合 计 - - 210,401,300 29.5176%
毛凤丽女士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团队),增持计划期间,未按照增持计划完成增持公司股票。
三、增持询问函回复情况
公司于2018年10月16日以书面方式督促及询问各相关人履行增持义务,提请各相关人说明具体增持方式、增持数量或金额、实施期限、资金安排等,如变更增持计划,说明变更履行的方式和内容。
近日,公司收到各相关人分别发来的回函,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2018年10月23日,公司收到毛凤丽女士的《回复函》,在《回复函》中表示由于个人资金周转紧张,出现流动性风险,故暂不能增持公司股份。
2018年10月23日,公司收到郭接见先生的《回复函》,在《回复函》中表示由于定期报告敏感期的限制(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不能买卖股票),故郭接见先生表示“计划以自有资金于2018年10月30日至2018年11月1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10,000股股份”。
2018年10月23日,公司收到徐斌先生的《回复函》,在《回复函》中表示因其个人证券账户限制问题,增持由其配偶代为履行。
截止目前,公司陆续收到了邓学志先生、刘彬先生、常永斌先生的回复函,表示不能增持公司股份。
截止目前,公司未收到房炳延先生、刘景伟先生、李军星先生、朱丰女士、贾岩先生、容伟先生、郑军先生、张永辉先生、陆力奔先生的回复函,且上述人员除房炳延先生外其余均已离职,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四、其他事项说明
1、增持人承诺:本次股份增持计划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本次股份增持行为未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未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持续关注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徐州科融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