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52 证券简称:新动力 公告编号:2024-001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管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公司副总经理胡建江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特别提示:
持有公司股份 71,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01003%的副总经理胡建江先
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7,87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0.00251%。
公司近日收到副总经理胡建江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类别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
胡建江 高管 71,500.00 0.01003%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在二级市场增持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胡建江先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7,87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0.00251%,若此减持期间遇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5、减持期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在此期间如遇
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6、拟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胡建江先生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依据相关规定,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截至本公告日,胡建江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
1、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胡建江先生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
2、胡建江先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胡建江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