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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融环境:关于调整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7-03-09

     证券代码:300152        证券简称:科融环境       公告编号:2017-18

                     徐州科融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徐州科融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8日召开了第

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概述及已经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股票期权计划概述

     1、本激励计划采取股票期权的激励形式。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 A 股普通股。

     2、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1,300 万份股票期权,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

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可行权日按照预先确定的行权价格购买 1 股公司股票的权利。

后由于部分激励对象自动放弃期权份额或离职取消授予其期权份额等原因,授予股票期权份额调整为1268万份。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71,280 万股的 1.78%。公司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任一单一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1%。本计划为第一期计划。为长期激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公司未来拟持续设立股权激励计划,并在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3、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7.53 元,行权价格取下述两个价

格中的较高者确定:

    (1)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7.49元;

    (2)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 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7.53 元。

    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4、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人员、子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激励的其他人员,共 189 人。后由于部分激励对象自动放弃期权份额或离职取消授予其期权份额等原因,激励对象调整为182人。

    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

配偶、父母、子女。

    5、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最长不超过 3 年。激励对象根

据本激励计划所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进行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本期激励计划授权日起满 12 个月后,分两期行权。

    各期股票期权的行权时间安排如下:

    行权期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24个  50%

第一个行权期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36个  50%

第二个行权期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6、本激励计划分年度进行财务业绩指标考核,以达到公司财务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

    各期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

行权期                   公司业绩考核条件

第一个行权期            2017 年度净利润不低于 15,000 万元

第二个行权期            2018 年度净利润不低于 18,500 万元

    以上净利润指标均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授权日由董事会确定,董事会确认后予以公告。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的相关事宜,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日起60 日内,董事会将按相关规定对激励对象授权股票期权,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授权日必须为交易日。

     (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经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7年1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临时),审议通

过了《关于<徐州科融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2、2017年1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

了《关于<徐州科融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的议案》等相关事项,认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 规以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徐州科融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所规定的任职资格,且满足《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 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3、2017年1月23日,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徐

州科融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事项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4、2017年3月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5、2017年3月8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议案》。

    二、本授予期权的调整

    原激励对象李凯、郭峰春、郭凯、陈诣谣因个人原因放弃股票期权份额;原激励对象张洪菲、张明伟、张倾城离职,故取消拟授予的股票期权份额。上述合计取消股票期权份额为32万份。此次调整后,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份额由1300万份调整为1268万份,激励对象由189人调整为182人。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调整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徐州科融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股票期权数量调整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董事会本次对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的调整。

    四、律师意见

    北京谦彧律师事务所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涉及的授予事宜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授予日的确定、对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调整已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徐州科融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徐州科融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获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向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徐州科融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公司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尚需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完成权益授权、登记等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徐州科融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