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52 证券简称:燃控科技 公告编号:2013-39
徐州燃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权激励计划
预留股票期权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
称《股权激励计划》)所涉123.2万份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工作,期权简
称:燃控JLC2,期权代码:036090。
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12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徐州燃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徐州燃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办法》等相关事项,公司计划向35名激励对象授予146.5万股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为11.11元/股;向64名激励对象授予365.5万份股票期权,行
权价格为22.75元/股;另外预留56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监事会、独立董
事就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上述事项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并予以备案。
(二)2012年6月7日,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
(三)2012年6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及限制性股票与
股票期权的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
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的议案》,并确定授权日为2012年6月15日。鉴于公
司实施了利润分配方案,因此股权激励计划作相应的调整,即向35名激励
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322.3万股,授予价格调整为4.82元/股;
向64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804.1万份,行权价格调整为
10.11元/股;预留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123.2万份。公司监事会、独立董
事就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四)2012年7月16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上述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授予和
股票期权(预留股票期权除外)的授权登记工作。
(五)2013年5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临时),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
议案》,计划向单庆廷先生等21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的123.2万份股票期权,
授权日为2013年5月24日,行权价格为12.08元/股。
二、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实施的具体方案
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预留股票期权相关情况如下:
(一)预留股票期权的股票来源
预留股票期权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股票。
(二)行权价格
本次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2.08元/股,即满足行权条件后,激
励对象获授的每份期权可以12.08元/股的价格购买一股公司股票。
(三)预留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权日、等待期、可行权日
1、预留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首次授权之日(2012年6月15日)起72个月。
2、授权日
本次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13年5月24日(星期五)。
3、等待期
自董事会确定的预留股票期权授权日至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日(2012年
6月15日)起满24个月的交易日当日止为等待期。
4、可行权日
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自股票期权首次授权日(2012年6月15日)起
满24个月后的下一个交易日可以行权。
激励对象必须在规定的期权期限内行权完毕,股票期权行权期间过后,
已授出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
(四)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
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行使已获授的股票期权必须同时满足如下条
件:
1、根据《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激励
对象上一年度绩效考核合格。
2、在预留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公司达到下列财务指标条件:
行权期 业绩考核条件
2013年度相比201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不低于80%,
第一个行权期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5%
2014年度相比201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10% ,
第二个行权期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70%
2015年度相比201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0% ,
第三个行权期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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