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51 证券简称:昌红科技 公告编号:2019-012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定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8年11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18年11月27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不超过10,000万元(含)(“元”指人民币,下同)且不低于5,000万元(含)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7.5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或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拟回购的股份将主要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但不排除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或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等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情形。回购股份的具体用途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12个月内,即自2018年11月27日至2019年11月27日。
二、回购股份用途的确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19年1月11日发布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细则”)并规定:在《回购细则》施行前,上市公司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包含多种用途但未明确各用途具体情况的,应当在《回购细则》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按照《回购细则》规定明确各种用途具体拟
回购股份数量或者资金总额的上下限,且上限不得超出下限的一倍,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
公司于2019年3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确定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如下: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判断,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及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更紧密合理的共同推进公司的长远发展。根据资本市场当期的实际情况,结合自身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和估值水平等因素,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如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或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其未被授出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除本公告明确回购股份的具体用途外,公司于2018年12月8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18-072)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本次确定回购股份用途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九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