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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瑞尔: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5

世纪瑞尔: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150          证券简称:世纪瑞尔          公告编号:2020-010
            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瑞尔”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8日以传真、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公司董事会成员,会议于2020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董事牛俊杰、邱仕育、尉剑刚、朱江滨、朱陆虎、尹师州、孙国富、张松出席会议,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8人,亲自出席会议董事8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牛俊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上的公告,《2019 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 8 票,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
网站公告的《2019 年年度报告》中的相关内容。公司 2019 年度任期内独立董事尹师州先生、孙国富先生、张松先生向董事会递交了将在 2019 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的《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 8 票,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89,433.37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32.79%;
实现营业利润 11,269.08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188.70%;利润总额为 11,938.75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5.54%;2019 年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10,456.91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8.51%。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 8 票,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 2019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04,569,088.04 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834,132.07 元,2019 年公司因出售北京瑞祺皓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祺皓迪”)调整留存收益
3,545,612.64 元。截至 2019 年12 月31 日,公司本年度净利润为 104,569,088.04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240,685,906.37 元,减本年度分配利润 58,510,605.30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834,132.07,因出售瑞祺皓迪调整留存收益
3,545,612.64 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82,364,644.40 元。

    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股份总数
585,106,05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00 元(含
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58,510,605.3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上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 8 票,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续聘 2020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经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独立董事也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续聘 2020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 8 票,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9 年度审计报告》

    《2019 年度审计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
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 8 票,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公司《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上的公告。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的自我评价报告出具了《鉴证报告》。独立董事也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 8 票,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公司《关于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保荐机构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同时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也对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 8 票,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公司《2019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019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详见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
网站公告的《2019 年年度报告》中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 8 票,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的议案》

    1、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根据年度考核结果确定。

    2、高级管理人员向公司领取的薪酬均为税前收入,个人所得税由公司根据税法规定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公司独立董事对 2019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 2019 年度能严格按照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有关激励考核制度执行,激励考核制度及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 8 票,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天津市北海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2017 年度、2018 年度以及 2019 年度北海通信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691.68 万元、4,681.30 万元以及 6,842.25 万元,
累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5,215.10 万元,占累计承诺净利润数的 100.76%。因此,标的公司完成此前业绩承诺。

    《关于天津市北海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 8 票,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根据 2020 年度业务经营情况,对 2020 年将与关联方苏州博远容天信息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鸿利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瑞祺皓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合计发生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额度预计向该三方公司采购产品不超过5,000 万元,向北京瑞祺皓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商品不超过 4,000 万元,交易价格按市场方式确定,以确保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公司《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 8 票,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2
票。

    十三、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议案》


    依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进行清查的基础上,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进行核销。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公告》及独立董事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 8 票,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四、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通知》(以下简
称 “新收入准则”)要求,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对收
入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 号),自
2019 年 6月 17 日起施行。对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
应根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
需要追溯调整。公司执行本准则,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
号),自 2019 年 6 月 10 日起施行。对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
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追溯调整。公司执行本准则,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政策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及独立董事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 8 票,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五、审议通过公司《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上的公告,《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 8 票,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六、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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