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49 证券简称:睿智医药 公告编号:2021-70
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CEO 增持股票收益权暨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华风茂先生和云南八本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0 日收到
公司 CEO 华风茂先生和控股股东云南八本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本健康”)的通知,华风茂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其控制的 CHINAFINANCE STRATEGIES INVESTMENT DB LIMITED(以下简称“金策投资”)指令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的香港子公司 CICC Wealth Investment Limited
(以下简称“中金香港”),于 2021 年 7 月 20 日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受让
公司控股股东八本健康持有的公司股份 3,856,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7%。因此,华风茂先生以其控制的金策投资以收益互换的形式持有公司 3,856,700 股股票收益权,占公司总股本的 0.77%。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华风茂先生本次增持股票收益权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
公司名称 CHINAFINANCE STRATEGIES INVESTMENT DB LIMITED
注册地址 Mandar House, 3rd Floor, Johnson’s Ghut, 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
公司注册号 1380247
总股本 1 美元
控股股东 华风茂(HUAFeng Mao)
成立日期 2006 年 12 月 15 日
2、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3、增持方式:收益互换合约。
在收益互换合约中,华风茂先生控制的金策投资以足额的现金保证金转入中
金香港,中金香港再通过其资管专户买入股票,该股票收益权归金策投资所有。
2021 年 7 月 20 日,中金香港按照金策投资的投资指令通过大宗交易共买入
公司股票 3,856,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7%。
4、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5、增持情况:本次增持前,华风茂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2021 年 7 月 20 日,
华风茂先生控制的金策投资以收益互换的形式持有公司 3,856,700 股股票收益权,
占公司总股本的 0.77%。
二、八本健康本次减持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云南八本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江东时尚家园 B 幢 1505 号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7 月 20 日
股票简称 睿智医药 股票代码 300149
变动类型(可多选)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A 股 3,856,700 0.77
合 计 3,856,700 0.77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间接方式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 股数(股) (%)
八本健康 80,199,000 16.05 76,342,300 15.28
曾宪经 24,555,275 4.91 24,555,275 4.91
合计持有股份 104,754,275 20.96 100,897,575 20.1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86,337,819 17.28 82,481,119 16.51
有限售条件股份 18,416,456 3.68 18,416,456 3.68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 是□ 否
向、计划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
市公司购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 是□ 否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 是□ 否
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
违反已披露承诺的情形。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
备上市条件。
3、公司将持续关注大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并按
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