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47 证券简称: 香雪制药 公告编号:2021—098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进展暨结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深圳市南岳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岳资产”)于 2017 年 3 月 17 日签署了《深圳市南岳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书》(以下简称“增资协议”)。因增资纠纷,南岳资产向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对公司提起诉讼,法院作出了《民事判决书》(2019)粤 0391 民初 1238 号,公司不服该判决向法院提起上诉,法院做出了《民
事判决书》(2020)粤 03 民终 1199 号。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7 月 22 日公司在
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0)。
二、诉讼案件的进展暨结案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结案通知书》(2020)粤
0391 执 2694 号,确认公司已履行完毕《民事判决书》(2019)粤 0391 民初 1238
号、《民事判决书》(2020)粤 03 民终 1199 号法律文书的义务,并已支付执行费用。南岳资产与公司的债权债务已结清,予以结案。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已在《2020 年年度报告》第五节“重要事项”之第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部分将有关情况进行了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已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合计支付了 104,857,867 元。其中,增资款
40,000,000 元,滞纳金 61,920,000 元,逾期利息 2,688,000 元,执行费 249,867
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确认了与该案件相关的预计负债,并反
映在 2020 年年度财务报告中。2020 年经审计影响利润-5,284 万元,2021 年预
计影响利润约-1,202 万元,最终对经营业绩的影响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目前公司已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对南岳资产及其主要股东进行另案起诉等措施。公司将根据相关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结案通知书》(2020)粤 0391 执 2694 号
特此公告。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