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47 证券简称: 香雪制药 公告编号:2014-043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可解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6月25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期条件成就可解锁的议案》,同
意按照《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第二期和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锁相关事宜,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计107人,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21.74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3%,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概述
1、公司于2011年12月26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
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并向中国证监会上报了申请备案材料;
2、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公司修订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于2012
年5月17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并通过了《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
订稿)》,修订后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
3、2012年6月5日,公司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及其摘要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
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4、2012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首期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
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5、2012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对本次激励
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再次核实,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
6、2012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确认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获授激励对象名单及份额的议案》以
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相关事
宜的议案》;
7、2012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核查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全体监事认为激励对
象名单与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确定的激励对象相符,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8、2013年1月7日,公司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确认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获授激励对象名单及份额的议案》以及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相关事
宜的议案》;
9、2013年2月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以及《关于向预留
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10、2013年2月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向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全体监事认为激
励对象名单与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
稿)确定的激励对象相符,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11、2013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条件成就可解锁的议案》,公司已于2013年9月5
日完成解锁手续,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00.2064万股,占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总数的40%;
12、2014年1月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一致同意将原激励对象冯冰花、赵志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计7.5816万
股股份全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于2014年3月10日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13、2014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解锁期条件成就可解锁的议案》,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条件和预
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之授权,同意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的解锁
相关事宜;
14、2014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核查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解锁期可解锁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董事会关于满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的说明
1、禁售期已届满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禁售期为自首次授
予日即2012年6月25日+12个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预留限制性股票
禁售期为自预留授予日即2013年2月1日起至首个授予日+24个月的最后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