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46 证券简称:汤臣倍健 公告编号:2018-052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4月26日(星期四)上午9:3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科学城科学大道中99号科汇金谷科汇3街3
号公司广州分公司二楼会议室
3.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4月25日-2018年4月2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4
月26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4月25日15:00-2018年4月26日15:00期间任意时间。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林志成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参与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8人,所持股份773,940,6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6751%。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53人,代表10,252,9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78%。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人,代表765,047,7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0699%。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2人,代表股份8,892,9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53%。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72,937,39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数的99.8704%;反对1,003,30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9,249,6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0.2145%;反对1,003,300股;弃权0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若干规定》、《规范运作指引》、《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汤臣倍健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股东、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