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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康生命: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9-13

盈康生命: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143          证券简称:盈康生命        公告编号:2023-047
                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8 日以电话、
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的通知。
会议于 2023 年 9 月 12 日在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一号盈康一生大厦 19 楼董
事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出席董事 7 人,董事谭丽霞、彭文以现场方式出席会议并投票表决,董事沈旭东、潘绵顺、独立董事卢军、独立董事刘霄仑、独立董事唐功远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并投票表决。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谭丽霞女士主持,公司的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谭丽霞女士、彭文先生、潘绵顺先生、沈旭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自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义务与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提名谭丽霞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关于提名彭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关于提名潘绵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关于提名沈旭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非独立董事的候选人进行投票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杜媛女士、姜峰先生、陈晓满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自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义务与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提名杜媛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关于提名姜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关于提名陈晓满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在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资料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经其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独立董事的候选人进行投票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依据公司所在行业、地区、市场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拟定如下:在公司担任其他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以及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的规定,领取基本工资和岗位绩效工资,不再另行发放津贴;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发放津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金额为人民币 12.00 万元/年(税前),由公司按月发放,并由公司根据《个人所得税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无法形成有效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匹配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董事彭文和沈旭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董事彭文和沈旭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登记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8、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
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处理,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9、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本激励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12、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财务顾问、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13、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董事彭文和沈旭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公司编制了《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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