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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康生命: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公告日期:2020-07-20

盈康生命: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PDF查看PDF原文
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〇年七月


            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

      谭丽霞                    王蔚                  沈旭东

      徐涛                    王波                  张颖

      刘霄仑                    卢军                  唐功远

全体监事:

      刘钢                    王旭东                  吴雨霞

高级管理人员:

      王蔚                    彭文                  李洪波

      贺灵                    胡园园

                                            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公司声明

  1、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报告书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报告书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3、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交易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4、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机关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价值或投资者收益的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5、请全体股东及其他公众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全部信息披露文件,以做出谨慎的投资决策。公司将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进展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提请股东及其他投资者注意。

  6、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本报告书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实施情况,投资者如欲了解更多信息,请仔细阅读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其他相关文件,该等文件已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目  录


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声明...... 2
公司声明...... 3
目录...... 4
释义...... 5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6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情况对比...... 20
第三节 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23
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24
第五节 中介机构声明...... 25
第六节 备查文件...... 29

                        释  义

      本报告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的含义如下:

盈康生命、公司、上市公司、 指  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广东星普医学科技股份
发行人                        有限公司”、“广东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发行情况报告                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

本次发行、非公开发行、本 指  公司本次以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盈康医投                  指  青岛盈康医疗投资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指  盈康生命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保荐机构、保荐人、安信证  指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信永中和、审计机构        指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律师、金杜律师      指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              指  《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报告期、最近三年及一期    指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

元、万元                  指  除特别指明外,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过程

  1、2018 年 7 月 10 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7
名董事采用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关于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和评估结论的合理性、评估方法适用性的说明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议案》、《关于设立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2018 年 7 月 26 日,发行人召开 2018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参加公
司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代理人共 11 人,持有或代表公司股份数为 195,495,316 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35.7545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关于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和评估结论的合理性、评估方法适用性的说明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议案》、《关于设立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经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韦少辉、易文玉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
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3、2019 年 7 月 25 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
9 名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并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关于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修订稿)与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青岛盈康医疗投资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19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4、2019 年 8 月 12 日,发行人召开 2019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参加公
司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代理人共 11 人,持有或代表公司股份数为 274,442,040 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50.1932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关于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
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修订稿)与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青岛盈康医疗投资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经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易文玉、丁紫仪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5、2019 年 11 月 18 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
9 名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并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6、2020 年 2 月 19 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
9 名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并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修订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7、2020 年 3 月 2 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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