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42 证券简称:沃森生物 公告编号:2022-091
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将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2022年9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董事会提名李云春先生、黄镇先生、姜润生先生和范永武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赵健梅女士、朱锦余先生、孙钢宏先生和曾令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附后。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提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由股东大会审议,由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分别选举产生4名非独立董事和4名独立董事,并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独立董事候选人赵健梅女士、朱锦余先生和孙钢宏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截至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发出时,独立董事候选人曾令冰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曾令冰先生已出具了《承诺书》,承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参加最近一次的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
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上述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其中独立董事的人数不少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与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和候选人提名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八日
附一: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李云春先生,1962年生,预防医学学士学位。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李云春先生有近三十年医学生物制品行业技术背景和企业管理经验,2019年当选第五届云南省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历任公司董事、董事长、总裁。现任公司董事、董事长。
李云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7,150,181股,李云春先生控制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的成都喜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23,656,807股,李云春先生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李云春先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黄镇先生,1963年生,工程硕士,正高级工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黄镇先生从事病毒和细菌性疫苗的研发和生产管理工作近四十年,领
导和主持完成了9项国家级、20余项省部级科研项目,是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2020年荣获“全国劳动模范”荣誉称号。黄镇先生曾任成都生物制品研究所麻疹组组长、新产品开发研究室组长。历任公司副总经理、生产总监,现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子公司玉溪沃森董事长、玉溪泽润董事长和四川沃森董事长。
黄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5,998,729股,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黄镇先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姜润生先生,1957年生,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姜润生先生曾任昆明医学院团委书记、院长办公室主任、院长助理、副院长、院长,昆明医科大学校长,云南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历任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全科医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医学教育分会常务理事,中华医学会第二十四届理事会理事,中国医师学会全科医师分会第二届常务理事,中华预防医学会社会医学分会第六届常务委员,中华医学会云南省分会副会长,中国医师协会云南省分会副会长,云南省高等教育学会医学教育分会第一、二届理事长,云南省卫生科技教育管理协会第二届协会会长、中华预防医学会社会医学分会第七届委员会常务理事。现任公司董事、总裁、子公司上海泽润董事长和北京泽润执行董事。
姜润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375,000股,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姜润生先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范永武先生,1972年生,博士,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基金从业资格和证券从业资格。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范永武先生拥有厦
门大学会计学博士,中国社科院金融所应用经济学博士后,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经济政策制定硕士学位。历任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并购监管二处处长,中信证券董事总经理,中信并购基金总经理(法人代表),银河基金总经理等职务。曾任上海基金同业公会副会长,中国证券业协会投资银行业专业委员会委员、创新发展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理事,中国资产评估准则咨询委员会委员,财政部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咨询专家。现任基石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董事。
范永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范永武先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附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赵健梅女士,1969年生,硕士研究生,财务管理副教授,注册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赵健梅女士长期在北京交通大学工作,曾任北京交通大学讲师。现任北京交通大学副教授、中铁物轨道科技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845)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赵健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赵健梅女士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朱锦余先生,1967年生,会计学博士,非执业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朱锦余先生曾任西仪股份(证券代码:002265)、驰宏锌锗(证券代码:600497)、云南城投(证券代码:600239)、罗平锌电(证券代码:002114)、川金诺(证券代码:300505)、华能水电(证
券代码:600025)和云南会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云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会计学院党委书记、科研处处长、人事处处长,是公司第一届和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云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财务与会计研究中心主任,云南会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底鹰深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云南航天工程物探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和曲靖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朱锦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朱锦余先生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孙钢宏先生,1969年生,北京大学学士、硕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孙钢宏先生曾任诚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239)独立董事。现任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党委副书记、执行主任、全球合伙人,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大学法学院校外导师,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学生校外实习与实践教学指导教师,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诚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
孙钢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孙钢宏先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曾令冰先生,1957年生,硕士研究生,医学研究员职称。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令冰先生曾任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161)总经理、董事;历任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主任、处长,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长春祈健生物制品有限公司董事长,国药集团武汉血液制品公司执行董事。
曾令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曾令冰先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