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42 证券简称:沃森生物 公告编号:2021-106
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云南沃森生物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
开了第三届第三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会议选举闫婷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附后),闫婷女士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现任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一致。
本次职工代表董事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 2 名职工
代表董事。鉴于本次选举前,公司董事会仅空缺 1 名董事,因此本次增补 1 名职工代表董事,待公司董事会换届时,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完成 2名职工代表董事的选举。
特此公告。
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附: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闫婷女士,1987 年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闫婷女士 2013 年毕业于昆明医科大学,同年 7 月入职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先后任职于公司营销中心医学市场部、公司运营管理部。现任中共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一支部委员会组织委员、公司第三届工会委员会委员、女工委员会主任、公司运营管理部经理、职工代表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闫婷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7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44%。闫婷女士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