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41 证券简称:和顺电气 编号:2022-015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利润分配预案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 年度公
司合并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8,996,966.18 元,母公司
报表净利润为 3,423,484.20 元,母公司 2021 年度按规定提取了 10%
的法定盈余公积 342,348.42 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未
分配利润为 155,303,777.01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54,650,550.79 元。
根据《公司章程》中有关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在综合分析公司的盈利能力、未来的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情况,在平衡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和公司
长远发展的基础之上,经公司董事会讨论决定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拟以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253,884,6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15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3,808,269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公司 2021年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议案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分配方案则按“分派比例不变,调整分派总额”的原则实施,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审议情况
1、2022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认为:本次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2、2022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的关于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兼顾公司长远发展与股东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对公司全体股东有利,故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的利润分配预案,并请董事会将上述预案提请 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本次《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须经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