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41 证券简称:和顺电气 编号:2020-056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姚建华先生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沈欣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杜杰先生保证向
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姚建华先生,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沈欣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杜杰先生分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上述情况公告如下:
姚建华先生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5,077,692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为 2%);姚建华先生承诺在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
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沈欣先生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
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4,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
例为 1.5755%);杜杰先生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500,0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比例为 0.1969%)。沈欣先生、杜杰先生共同承诺在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合并股份总数
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 持股总数 持股数量占总股本
股东身份
名称 (股) 的比例
姚建华 控股股东、董事长、总经理 113,730,919 44.80%
沈 欣 持股 5%以上股东 21,054,000 8.29%
杜 杰 股东沈欣先生的一致行动人 1,754,500 0.69%
注:截至本公告日,姚建华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姚尧先生持有本公
司 726,802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2863%)。
沈欣先生、沈思思女士、杜杰先生、杜吟女士四人为一致行动人,
系公司第二大股东;沈思思女士持有本公司 7,018,000 股股份(占公
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7643%);杜吟女士持有本公司 1,754,500 股股
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6911%)。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 减持 股份 减持数量 减持 减持 减持
名称 原因 来源 及比例 方式 期间 价格
按照减
不超过 自本公告之日起
姚 个人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 持实施
5,077,692 集中 十五个交易日后
建 资金 行的股份及资本公积 时的市
股,占本公司 竞价 的六个月内(窗
华 需求 金转增股份 场价格
总股本的 2%。 口期不减持)
确定
继承公司原第二大股 按照减
不超过
个人 东杜军女士名下股份 自本公告之日起 持实施
沈 4,000,000股, 集中
资金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 十五个交易日后 时的市
欣 占本公司总股 竞价
需求 发行的股份及资本公 的六个月内 场价格
本的 1.5755%
积金转增股份) 确定
按照减
不超过
个人 继承公司原第二大股 自本公告之日起 持实施
杜 500,000 股, 集中
资金 东之一戴红仙女士名 十五个交易日后 时的市
杰 占本公司总股 竞价
需求 下股份 的六个月内 场价格
本的 0.1969%
确定
注:1、公司原第二大股东杜军女士于 2017 年 3 月不幸病逝,其生前
持有公司股份 31,581,000 股,其遗产由其配偶沈欣、女儿沈思思、
母亲戴红仙三人共同继承。相关股份过户完成后,沈欣先生持有公司
股份 21,054,000 股,沈思思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5,263,500 股,戴红
仙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5,263,500 股。沈欣、沈思思、戴红仙三人于
2017 年 10 月 10 日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系一致行动人。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年 11月 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股东完成股权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7)。
2、2020 年 3 月份公司股东戴红仙女士病逝,其名下持有公司无
限售流通股 5,263,500 股,其遗产由其儿子杜杰、次女杜吟、外孙女沈思思三人共同继承。相关股份过户完成后,沈欣持有公司股份21,054,000 股,沈思思持有公司股份 7,018,000 股,杜杰持有公司股份 1,754,500 股,杜吟持有公司股份 1,754,500 股。沈欣、沈思思、
杜杰、杜吟四人于 2020 年 3 月 23 日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系
一致行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6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股东完成股权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3)。
3、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变动事项,应对上述减持数量做相应调整。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4、截止本公告日,本次拟减持事项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三、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证监会公告[2017]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
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姚建华先生、沈欣先生、杜杰先生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姚建华先生、沈欣先生、杜杰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4、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控制权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四、备查文件
1、姚建华先生、沈欣先生、杜杰先生签署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