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41 证券简称:和顺电气 编号:2020-045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董事肖岷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公司董事肖岷先生持有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1,723,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6789%),其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370,12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458%)。
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肖岷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通知,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肖岷,现任公司非独立董事。
2、持股情况:持有公司 1,723,5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
例为 0.6789%。其中,限售股份(高管锁定股)合计为 1,353,375 股;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370,125 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股份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获得的股份、二级市场增持所获得的股份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的股份。
3、减持股份数量:减持其所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超过370,12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1458%)。
4、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方式。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
6、减持价格区间: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7、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本次计划减持董事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1、肖岷先生承诺:“本人持有的公司2009年10月新增股份,自2009年10月27日(新增股份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日)起的三十六个月内,不进行转让;且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转让的上述新增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十。”
2、肖岷先生承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进行转让;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
公司股份。
3、公司于2015年07月09日披露了《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措施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姚建华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及董事肖岷先生承诺:拟分别以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与32万元出资增持公司股份,以进一步稳定股价,维护股东利益。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承诺均已履行完毕。
肖岷先生承诺在以下期间不施行该减持计划:
1、在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前 30 日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四、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
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肖岷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的不确定性。
(三)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肖岷先生将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1、肖岷先生签署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