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41 证券简称:和顺电气 编号:2020-034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
公告
股东李良仁先生、肖岷先生、任云亚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
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
的信息一致。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
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为:2019-078),股东李良仁
先生、肖岷先生、任云亚女士计划上述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
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
超过 680,63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2664%。
具体减持计划的人员情况和股份情况内容如下:
拟减持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拟减持数 数量占
职务 股份来源
姓名 (股) (%) 量(股) 公司总
股份比
例(%)
董事、副 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
李良仁 525,000 0.2055 131,250 0.0514
总经理 励计划获授股
IPO 首发前已获股、
二级市场增持股、资
肖岷 董事 1,932,500 0.7565 483,125 0.1891 本公积金转增股、
2017公司限制性股票
激励获授股
2011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获授股、二级市
财务总 场增持股、资本公积
任云亚 265,021 0.1037 66,255 0.0259
监 金转增股、2017 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获授股。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已经届满。李良
仁先生于 2020 年 6 月 4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77,600 股,并于 2020 年 6 月 5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
份 53,650 股,合计 131,2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514%),已完成
减持计划。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8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兼副
总经理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3)。
肖岷先生于 2020 年 3 月 3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
份 63,000 股,并于 2020 年 6 月 22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
司股份 50,000 股,合计 113,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42%)。
任云亚女士于2020 年3 月19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
股份 49,325 股,其股份减持计划的数量过半,公司按照规定于 2020
年 3 月 20 日发布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数量过半的公
告》(公告编号为:2020-004)。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计划减持 实际减持 减持均价 占总股本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股) (股) (元) 比例
77,600 集中竞价 2020-06-04 9.291 0.0304
李良仁 131,250
53,650 集中竞价 2020-06-05 9.102 0.0210
63,000 集中竞价 2020-03-03 7.80 0.0247%
肖 岷 483,125
50,000 集中竞价 2020-06-22 10.762 0.0196%
任云亚 66,255 49,325 集中竞价 2020-03-19 8.80 0.0193%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525,000 0.2055% 393,750 0.1541%
李良仁 其中:有限售条
393,750 0.1541% 393,750 0.1541%
件股份
无限售条件股份 131,250 0.0514% 0 0.000%
合计持有股份 1,932,500 0.7565% 1,819,500 0.7122%
其中:有限售条
肖 岷 1,449,375 0.5674% 1,449,375 0.5674%
件股份
无限售条件股份 483,125 0.1891% 370,125 0.1449%
合计持有股份 265,021 0.1037% 215,696 0.0844%
其中:有限售条
任云亚 198,766 0.0778% 198,766 0.0778%
件股份
无限售条件股份 66,255 0.0259% 16,930 0.0066%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上述人员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公司上述人员严格遵守了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已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告知函》。
特此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