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40 证券简称:中环装备 公告编号:2023-51
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重大诉讼的基本情况
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环装备”)于 2023
年 8 月 4 日收到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江汉区法院”)民事裁定书〔(2023)鄂 0103 民初 13679 号〕,原告武汉光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谷融资租赁公司”)诉被告北京百创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百创公司”)、博广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广环保公司”)、中
环装备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江汉区法院已经于 2023 年 7 月 24 日立案,并裁定本
案移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法院处理。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原告:武汉光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被告:北京百创环保有限公司、博广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光谷融资租赁公司诉称:2017 年 11 月 30 日,原告光谷融资租赁公司与被
告博广环保公司(作为承租人)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博广环保公司以融资租赁方式向光谷融资租赁公司承租租赁物,光谷融资租赁公司根据博广环保公司的上述目的向被告北京百创公司(曾用名:中节能六合天融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当时为中环装备全资子公司)(作为出卖人)购买租赁物;中环装备作为保证人与光谷融资租赁公司、博广环保公司签订了《保证合同》,约定由中环装备为博广环保公司向光谷融资租赁公司就上述《融资租赁合同》所涉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光谷融资租赁公司(购买人,出租人)与北京百创公司(出卖人)、博广环保公司(承租人)以《融资租赁合同》的条款和条件为基础签订了《购买
合同》,并于 2017 年 12 月 28 日签订了补充协议。后因北京百创公司未交付货
物,2019 年 6 月 24 日,光谷融资租赁公司起诉,要求北京百创公司及博广环保
公司返还已支付购买价款并支付相应违约金。2020 年 4 月 24 日,光谷融资租赁
公司与北京百创公司签署了《协议书》,约定北京百创公司应当向光谷融资租赁公司返还购货款 6000 万元,并承担《购买合同》及《补充协议》项下的违约责任,同时约定了北京百创公司的还款计划,光谷融资租赁公司随即撤诉。后因北京百创公司未按照《协议书》还款计划进行还款,光谷融资租赁公司起诉要求北京百创公司、博广环保公司支付尚未返还的购货款,并要求中环装备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责任。
光谷融资租赁公司诉求为:1、判令北京百创公司、博广环保公司,向光谷融资租赁公司返还购货款4489.164606万元,并支付违约金4278.173869万元(违
约金自 2017 年 12 月 28 日起暂计至 2023 年 3 月 17 日止,此后金额以尚未返还
的购货款4489.164606 万元为基数按照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自2023 年 3 月 18日起
计算至全部款项清偿之日止);2、判令中环装备为上述第一债务向光谷融资租赁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判令北京百创公司、博广环保公司、中环装备承担本案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等全部诉讼费用。
经公司内查,公司对光谷融资租赁公司所称的《保证合同》事项并不知情;公司也并未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决策程序,批准公司为博广环保公司的上述债务提供担保;公司没有签署相关担保文件的记录,未发现留存或保管相关担保文件;公司也未就该担保事项进行过信息披露。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事项外,公司暂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将积极应诉,不排除采取反诉等措施维护公司权益,上述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对上述事项后续进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各位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