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40 证券简称:节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4-54
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召
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要,公司拟向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 127,300 万元。鉴于财务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申请授信额度事项在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事宜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要,公司拟向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申请综合
授信,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 127,300 万元。此外,公司流动资金将主要存放在财务公司,财务公司同时向公司提供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代理业务、协助收付、内部转账结算等中间业务有偿服务。
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财务公司与公司均
为集团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交易将构成关联交易。
3.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4 票回
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 127,300 万元,授信期限一年。关联董事周康、赵国鸿、丁航、刘雪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在董事会前召开了专门会议,审议了相关事项并发表了同意意见。该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4.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及重组上市。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韩巍
注册资本:人民币 300,000 万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宏业东路 1 号院 6 号楼第 6 层 101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200H21100000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91110000717843312W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一)吸收成员单位存款;(二)办理成员单位贷款;(三)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四)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五)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六)从事同业拆借;(七)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八)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和消费信贷;(九)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财务公司的总资产 2,122,645.69 万元,净资产
402,465.54 万元,负债总额 1,720,180.14 万元,营业收入 26,807.96 万元,净利润
13,579.54 万元。
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是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经营规范,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公司拟向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127,300 万元。其中:公司本部授信额度 20,000 万元,授信期限一年,授信品种为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借款利率不超过央行 LPR 报价基础上下浮 25%;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节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及下属子公司授信额度共 107,300 万元,授信品种为项目贷款与流动资金贷款,授信期限一年,借款利率以单笔借款合同为
准。
2.公司收取在财务公司存款的应收利息(扣除手续费后)。
3.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代理业务、协助收付、内部转账结算等中间业务有偿服务。
4.本次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
四、交易定价依据以及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是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本次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拓宽融资渠道、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的顺利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交易限额
1.在授信有效期内,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信贷服务最高授信额度(指非融资性担保、委托贷款、贷款等业务),每日余额(包括应付利息及手续费)不高于 20 亿元。
2.在授信有效期内,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每日余额(包括应收利息扣除手续费)不高于人民币 50 亿元。
六、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
2024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同意公司向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 127,300万元,授信期限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4 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 127,300 万元,授信期限一年。关联董事周康、赵国鸿、丁航、刘雪原回避表决回避了表决。
(三)监事会
2024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 1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2 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 127,300 万元,授信期限一年。关联监事王利娟、郭珊珊回避了表决。
七、年初至今公司与该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在财务公司贷款余额为 48,830.00 万元,报告
期内利息支出 874.48 万元;存款余额为 220,310.62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自财务公司取得的存款利息收入为 1,222.97 万元。
八、备查文件
1. 第八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