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40 证券简称:中环装备 公告编号:2021-96
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 年 2 月,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环
装备”)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408,099,999.65 元。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实施情况,现拟对部分募
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进行调整。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计划及管理
序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募集资金拟投资额
号 (万元)
1 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 21,422.95 21,422.95
2 支付本次交易的中介费用 915.00 915.00
3 标准化生产基地项目 13,684.44 12,162.05
4 工程设计研发及信息化管理中心 5,062.20 5,000.00
项目
5 现有生产设施的技改项目 1,663.94 1,500.00
合计 42,748.53 41,000.00
公司已在中国民生银行西安分行、交通银行西安东开发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根据项目分别存放于开设的专户内。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2019 年 2 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重组配套资金 408,099,999.65 元到
账,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对项目进行如下调整: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投资进度的议案》。公司将工程设计研发及信息化管理中心项目的实施进
度延期至2021年3月31日;将现有生产设施的技改项目预计建设完成时间延期至
2020年12月31日。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实施内容及实施主体、投资金额及投
资进度的议案》,公司将“工程设计研发及信息化管理中心项目”调整为“设立
中节能兆盛研发中心有限公司”(设立时工商核准定名为:江苏中节能兆盛智慧
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主要研发项目为一体化钢结构污水处理厂,实施主体由中
节能兆盛环保有限公司变更为中节能兆盛研发中心有限公司(设立时工商核准定
名为:江苏中节能兆盛智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将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
期由2021年3月31日调整为2021年9月30日,并将募集资金项目的投资总额由
5,000 万元调整至 1,000 万元。
目前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计划如下: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 达到预定可使用
项目名称 状态日期
额(万元)
设立江苏中节能兆盛智慧环境科 1,000.00 2021 年 09 月30 日
技有限公司
现有生产设施的技改项目 1,500.00 2020 年 12 月31 日
标准化生产基地项目 12,162.05 2021 年 12 月31 日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1 月末,公司拟调整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实施进度如下:
募集资金承诺 截至 2021 年 是否达到
承诺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万 11 月末累计投 投资进度 预定可使
元) 入金额(万元) 用状态
标准化生产基地项目 12,162.05 —— 0.00% 否
三、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延期主要原因
作为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装备制造平台,为全面落实公司战略布局,在污水处理行业提质增效的政策背景下,市场整体环境和发展格局均发生了较大变化,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项目实施主体、上市公司子公司中节能兆盛环保有限公司近两年收入及业绩出现下滑,业务发展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本着谨慎投资的原则稳步推进项目,为更好地适应污水处理装备市场需求及业态,上市公司重新调整了建设规划和节奏,放缓了上述项目的建设进度,上市公司拟将“标准
化生产基地项目”预计建设完成时间延期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四、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计建设完成时间
经审慎测算,调整后募集资金项目预计建设完成时间为:
项目名称 原计划项目建设完 调整后预计项目建设完
成日期 成日期
标准化生产基地项目 2021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五、调整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度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调整是根据公司战略布局、行业背景、市场环境变化以及公司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做出的谨慎决策,本次调整仅涉及部分项目自身实施进度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募投项目进度是为了合理有效地配置资源,与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状况相匹配,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显著影响,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及股东的长远利益。
六、相关审核程序
1、董事会意见
2021 年 12 月 16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标准化生产基地项目”
预计建设完成时间延期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
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的公告》,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实施进度调整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而作出的谨慎决定,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2021 年 12 月 16 日,公司第七
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标准化生产基地项目”预计建设完成时间延期至 2022 年 12月 31 日。
3、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 “标准化生产基地项目”实施进度进行调
整,是结合公司发展战略,为适应污水处理装备市场需求及业态,并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基于审慎原则作出的决策。本次调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对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进度进行调整。
4、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上市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事项,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议程序。上市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是上市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做出的决策,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独立财务顾问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的独立意见。
4、华泰联合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