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37 证券简称:先河环保 公告编号:2024-014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4
年4月1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李玉国先生拟将当时未被质押、不存在司法冻结等其他权利限制的公司
28,780,929 股股份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转给姚国瑞先生。目前李玉国先生所持公司
股份新增 15,176,000 股被冻结,如果该部分新增冻结股份未能及时解除冻结,将
影响协议转让方案的实施;本次冻结后,李玉国先生所持公司股份共计
49,386,000 股被司法冻结,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 78.40%,存在被强制处置的风险,
可能会影响其后续向姚国瑞先生转让股份的实施,进而可能会影响公司控制权的
稳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2024 年 4 月 17 日,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
统查询获悉,公司股东李玉国先生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具体情况
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冻结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本次冻结股 占其所持 占公司 是否 冻结执行人 冻结
股东名称 股东或其一 份数量(股) 股份比例 总股本 为限 起始日 到期日 名称 类型
致行动人 比例 售股
李玉国 是 否 上海市杨浦 司法
15,176,000 24.09% 2.83% 2024-04-16 2027-04-15 区人民法院 冻结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玉国及一致行动人青岛清利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清利新能源”)累计被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累计被冻结数(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李玉国 62,990,929 11.74% 49,386,000 78.40% 9.20%
清利新能源 5,667,480 1.06% 1,780,000 31.41% 0.33%
合计 68,658,409 12.80% 51,166,000.00 74.52% 9.54%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
提供的数据外,李玉国先生尚未收到其他与上述司法冻结相关的法律文书或证明
文件。经向李玉国先生了解,本次司法冻结应仍与段桂山借贷纠纷所致。
2、李玉国先生债务纠纷情况
因与段桂山借贷纠纷所致,李玉国先生所持公司 34,210,000 股股份被上海市
杨浦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 日、2022 年 3 月
21 日、2022 年 10 月 11 日和 2022 年 10 月 14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3 年 6 月,李玉国先生通知公司,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就李玉国与
段桂山之借贷纠纷作出终审判决,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3 年 6 月 16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暨股东权
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李玉国先生拟将当时未被质押、不存在司法冻结等其他
权利限制的公司 28,780,929 股股份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转给姚国瑞先生。目前李玉
国先生所持有公司股份新增 15,176,000 股被冻结,如果该部分新增冻结股份未能
及时解除冻结,将影响协议转让方案的实施;本次冻结后,李玉国先生所持公司
股份共计 49,386,000 股被司法冻结,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 78.40%,存在被强制
处置的风险,可能会影响其后续向姚国瑞转让股份的实施,进而可能会影响公司
控制权的稳定性。
4、公司及李玉国先生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份被冻结的后续进展,并依照法律
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