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37 证券简称:先河环保 公告编号:2022-071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 年 12 月 7 日,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2 月 4 日以邮件和电
话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 名。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推选董事张菊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会议审议及投票表决,审议议案获得通过。会议决议如下:
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全体董事审议,同意选举公司董事张菊军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同时担任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规定及时办理法定代表人的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表决情况: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七日
附件:
董事长简历
张菊军:男,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工学硕士。2016年至今任清电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2年11月30日起,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现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目前,张菊军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公司控股股东青岛清利新能源有限公司合计控制公司57,536,958股股份表决权,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55%。张菊军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控股股东青岛清利新能源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除此之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张菊军先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