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36 证券简称:信维通信 公告编号:2014-014
关于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4 年4 月10日,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
维通信”)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 ,根据公司于 2013年5月28日召
开的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就决定实施本次回购注
销,已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合法授权。
一、公司目前实施的首期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一)主要内容
1、授予给激励对象的激励工具为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2、该计划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
3、首批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13年6月24日、预留部分的
授予日为2013年12月24日。
4、首批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79人、授予的股票期权253.5万份、限制性股
票398.5万股;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共13名授予的股票期权24万份股票期权、
限制性股票30万股。
5、公司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行权价为15.18元/股、限制性股票的授
予价格为7.45元/股;预留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为17.41元/股、限制性股票的授
予价格为8.56元/股 。
6、激励模式: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之日起12个月为等待/锁定期,
在锁定内,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被锁定,不得转让;禁售期后为解锁期,
若达到规定的行权/解锁条件,激励对象可分三次依照30%、30%、40%的比例申请
1
行权/解锁。
7、行权/解锁条件为:
行权期/解锁期 业绩考核条件
等待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
第一个行权期/解锁期 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2013年净利润不低于4000万;2013年营业收入不低于6亿元。
第二个行权期/解锁期 2014年净利润不低于5200万;2014年营业收入不低于8亿元。
第三个行权期/解锁期 2015年净利润不低于6800万;2015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1亿元。
(二)实施情况
1、2013年1月7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其
后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报了申请备案材料。
2、2013年5月28日,公司召开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及相关事项,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3、公司于2013年6月24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和第
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议案》以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
合法有效,确定的授权日符合相关规定。将2013年6月24日作为授予日,并于2013
年9月4日办理完成授予事项。
2013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确定了行权价格,并于确定2013年12月24日为授予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
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二、关于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原因、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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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及价格
由于公司根据经营环境的变化,按照发展战略需要加快加大了外延式扩张的
步伐,公司与往年相比受到非经营性因素引起的财务费用增加及并购产生的无形
资产摊销的影响, 导致公司业绩指标的增长受到影响。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审
计,公司201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6820.24万元,未达到股权激励计
划规定的第一期行权/解锁条件。
因此公司2014年4月10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首期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公司决定同意回购并
注销第一个行权/解锁期所涉及的79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份额30%的未满足行权/解
锁条件的76.05万份股票期权及119.55万股限制性股票。
因汤柯、赖永华、王凤阳、邱涛、王冰共计5名员工已于2013年12月31日前
辞职,注销该5名激励对象剩余70%股票期权10.5万份(本次合计注销该5名人员
持有的全部15万份股票期权)。
本次共计注销86.55万份股票期权及回购119.55万股限制性股票。
根据2013年1月7日《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及以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确定的首批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7.45元/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8.56
元/股,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以授予原价回购
386.5*30%*7.45+30*30%*8.56=900.6375万元
共计人民币9,006,375元。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本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法规要求执行。